(召喚消保官來看這篇文。) ---------- 網路詐騙多。 常常收到圖文和實物不符的東西。 賣家常常一句,啊,對不起,太忙了,搞錯了。就輕輕帶過了。 我都會想,雖然我收到詐騙品,但,把詐騙品寄回去換,會不會連詐騙品都不見了。 整個連丟,都沒有東西可以被我氣到丟出去。 所以,沒有退貨過。 我老公張智孝,想了一個不錯的購物流程,我寫給大家看。 就是, 新增一個領包裹專用的機台。和。拆貨用美工刀和剪刀。 要有出退貨條碼功能,和,退款功能,和,拍照功能。 我們仍是選「貨到付款」。 貨到時,報手機末三碼付錢領貨,但...人請先不要走,在現場拆貨, 如果,收到,詐騙品,瑕疵品,損壞品,尺寸不對品,圖文與現實不符品,包裝內是空的,時, 現場可以請便利商店店員(或,貨到付款,貨寄到府的送貨員),用機台,幫你現場,拍照退貨商品內容,KEY退貨原因,和,現場退款。(不用等七天或一個月。因為,你一直都在現場的, 錢現場收,為什麼不能現場退。還沒入帳啊。→我一直覺得便利商店流程有問題。 現場可以幫你處理完。) 東西都對,錢也對,人要走前,要,跟,便利商店或送貨員,再輸入一次,手機末三碼,按確定,才算完成交易。 送貨員的貨車,和,便利商店店面,要有,可以,馬上包裝完成的不透明包裝,馬上貼上退貨條碼,退回去。 (這個不透明包裝,不得超過50元,由,要退貨的人買。) 這個退貨,算在,賣家的運費裡。 其實,這個退貨運費,買賣雙方都不用額外付費。 為什麼呢。 因為,賣家寄來,一個星期,你沒取貨,他會送回去,這個送回去,並無額外收款。 現場,就處理好了退貨,等於是拒絕收賣家的東西,順這個時間退回去。 所以,我說,不用額外付費。 (如果,運輸業很堅持要收費的話,則,不得超過50元。) 簡單講,就是,人要一直在現場。 付錢→錢錯X→不得領東西。也不得拆東西。交易沒完成。 付錢→ 錢對O→ 拆貨驗貨→東西對O→輸入手機末三碼,(幫我)按確定。才可以是交易完成。 付錢→ 錢對O→ 拆貨驗貨→東西錯X→現場拍照,現場貼退貨原因,包裝退貨品退貨。現場退錢。也是交易完成。要賣家再寄,要回去你訂購的網址,重新下訂。 全部做完了,消費者才可以離開。 這個交易模式,成立後,要宣導。 ---------- 如果,你訂了一雙高跟鞋, 尺寸對,圖文和現貨相符,顏色對。但,你現場穿,腳,有點痛。可不可以退貨。→不行。 除非,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