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---------- 很多人說,電動腳踏車,可以解決台北交通的問題。 對不起哦。我很討厭電動腳踏車。 不上不下的設計。 又不是機車,想閃機車的法規。 又不是運動的人力設計。 雖然,你們說,可以解決台北交通的問題。 但,我覺得,主要是,要解決,大家想開車的這個選擇。 車,不一定坐滿二個人。 (請不要強制一定要坐滿二個人。有時候接送完全,回程,只會有一個人在車上回家。) 一個人就開車的比例很高,才是交通阻塞的原因。 防風防雨。又。兼顧行車安全和一般安全。 你們如果,要蓋新橋的話。 就蓋一條,只,能,機車以下的交通工具和行人,使用的橋。 且,大到,是,來向二線道(汽車道的寬)+行人一線道(二輛輪椅併行的寬)。去向二線道(汽車道的寬)+行人一線道(二輛輪椅併行的寬),的,大橋。 其它橋,因為,道路方便性選擇的關係,行駛車輛種類不變。 ----------- 汽車小車有MARCH。實在不需要再推這類車給開車族。 我也討厭下圖這類車,車內,做,方向盤的設計。 我覺得,要做機車龍車的設計。但。外觀做這種設計。被歸類為機車,讓機車多一種選擇,這樣才是對的。後座要可以坐二個小小孩。 為了迎合不會騎機車的外國人,而,弄方向盤的設計,我也覺得不倫不類。 我覺得一般機車,該放寬,讓機車後座可以載一個,才是對的。 至於機車龍頭處腳踏墊的部份,如果,在已經雙載的情形下,加載一名站立時身高100公分以下的孩童時(不擋住行駛人的視線),我覺得也可以放寬成允許。 不是我不把人命當一回事。 而是,有些生二胎的家長,小孩年紀通常都差在四歲以內, 常一起生長長大。 如果,機車只能載一個,往往另一個都要早到怕在校(家)危險,或是,晚歸。 所以,我覺得,應該要開放,可以在小孩小一點的時候,放寬允許可以同時載二個。 而,等後座的孩子大到可以自行搭公眾運輸,或,自行駕車時,就可以不在這個允許範圍內了。 ---------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