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分享-寫這個,不知道,我會不會被笑耶!-2024年11月16日-NCC 組織法,第16條,修正通過。(我快吐血了!)

---------- 雖然,我是反「NCC(2006年陳水扁前總統成立)」。 支持,只要有「行政院新聞局」,就可以的人。 ---------- 一般法律,都會在法的最後一條,寫,總統公布日起三日起生效。 (一般,都依,中央法規標準法,第13條,規定。見下註。) 怎麼會寫「行政院決定」呢? 當初,修這法的時候,是誰寫的? 民進黨執政,民進黨修的?讓行政院比總統大? 還是民進黨執政,國民黨修的?國民黨的法學素養不足? 我查了一下,好像是今年(2024年)7月,三讀通過的法。 我的天啊~總不能一直靠柯文哲救場吧!你們。 本來,法律就要明文。 (你們讓行政院依法的啊!) 拜託,有點基本Sense吧! 不然,為什麼要研究漏洞,修改法條呢? 我再多嘴一句。 你們都笑阿共怎樣。 臺灣不法有明文的話,不就成了中共同路人了嗎? 這段新聞的開頭,翁曉玲講的很激動,我聽得快吐血了。 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WNGBUewGylU 看一下新聞吧! 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mvR4XA1wubA ---------- 修法的詳細內容在此: https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241115/2855321.htm 怕時間久了,會刪文,我把內文貼在下方。內文: 快訊/刪NCC「萬年條款」要即刻施行 藍白修法三讀將拉翁柏宗下台 ETtoday政治新聞 | ETtoday新聞雲 記者杜冠霖/台北報導 在野黨提案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組織法第16條修正案》, 要讓刪除「萬年條款」可即刻施行,藍白更提修正動議,要求自12月1日開始施行, 代理主委翁柏宗預計會被拉下台,屆時NCC僅剩下3個委員, 未達組織法第4條規定的法定人數7人,將無法召開委員會議並作成決議。 立法院會今(15日)處理該案,藍綠各自甲級動員進行表決大戰, 在出席103人狀況下,藍白合以55票贊成、48票反對通過提案。 立法院會早在7月三讀通過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》修正案,刪除萬年委員條款, 新法任期改為四年且僅能連任一次,不得延任; 同時通過附帶決議,要求本屆NCC委員比照現任主委陳耀祥宣示,不再接受政院提名,也不再接受延任,主動辭職。 由於依現行法,「本法施行日期,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」, 政院遂以此主張,NCC副主委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