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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情筆記-現在的學生,不曬太陽,真的,很ㄌㄤˋ。不是爛哦。是,奧孝廉的意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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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希望大家別變成這樣。) ---------- 萬人挺「國高中改10點上課」!過來人卻搖頭:先檢討這1事 新聞網址: https://www.msn.com/zh-tw/news/living/%E8%90%AC%E4%BA%BA%E6%8C%BA-%E5%9C%8B%E9%AB%98%E4%B8%AD%E6%94%B910%E9%BB%9E%E4%B8%8A%E8%AA%B2-%E9%81%8E%E4%BE%86%E4%BA%BA%E5%8D%BB%E6%90%96%E9%A0%AD-%E5%85%88%E6%AA%A2%E8%A8%8E%E9%80%991%E4%BA%8B/ar-AA1MyLqn?ocid=msedgntp&pc=EDBBAN&cvid=68cbcdd638e24c53ab489c7009420119&ei=68 國高中改「10點上課」?網曝一現實:家長和孩子真的可憐 新聞網址: https://www.msn.com/zh-tw/news/living/%E5%9C%8B%E9%AB%98%E4%B8%AD%E6%94%B9-10%E9%BB%9E%E4%B8%8A%E8%AA%B2-%E7%B6%B2%E6%9B%9D%E4%B8%80%E7%8F%BE%E5%AF%A6-%E5%AE%B6%E9%95%B7%E5%92%8C%E5%AD%A9%E5%AD%90%E7%9C%9F%E7%9A%84%E5%8F%AF%E6%86%90/ar-AA1MxQN7?ocid=msedgntp&pc=EDBBAN&cvid=68cbd3f05d084a8bbb8f0406b540ac0c&ei=33 ---------- 我覺得,你們可以享受冷氣。 但,要曬一下太陽。 和, 學一下, 唱,國歌,和,國旗歌。 學一下,秩序,和,自我。 ---------- 我覺得,只要是大學生以下。 就是, 早上, 六點半到校,吃早餐,哈拉。 七點升旗。 七點半到七點五十分,班會。沒班會,就繼續吃早餐,哈拉。 八點到八點五十分,第一堂課。 九點到九點五十分,第二堂課。 十點到十點五十分,第三堂課。 十一點到十一點五十分,第四堂課。 中午十二點吃飯。 中午十二點半到下午一點二十,是午休時間。 下午, 一點半到二點二十分,第...

電視節目分享-道路(馬路)、人行道的定義。我的建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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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------ 所謂道路(馬路),至少要能二輛125CC機車,雙向同時行駛,不用閃躲的狀況。換做一輛三菱房車,就是汽車單行道的狀態。(雖然路很小。但,有些地理環境,可能沒辦法做房車,的,雙向同時行駛的路寬。) 所謂人行道,在同一側行走路線裡,至少要保有一輛輪椅,及,嬰兒車,順暢推行的寬度。 我覺得的人行道,可以結合各類機車、腳踏車停車格。但,各類機車、腳踏車,不可在上行駛。 但,我覺得,直排輪,滑板車,溜冰鞋,學步車,可以在人行道上玩耍。但,不可玩到道路(馬路)上。 為什麼呢,因為,不是所有人的家,附近都有輪類專屬公園,而且,原則,大部份的使用者,都不是競技,除非,其速度或花式明顯是專業,而必須限制他們去專屬公園玩耍、練習。不然,一般這些型態的使用者,不用那麼被壓迫。 ---------- 以下,不包含路邊停車的範圍。 甲級道路:來與去,雙向,加總,十線道以上之道路。 乙級道路:來與去,雙向,加總,六線道以上,十線道以下之道路。 丙級道路:來與去,雙向,加總,四線道以上,六線道以下之道路。 丁級道路:來與去,雙向,加線,四線道以下之道路。 ----------

經驗分享-苗栗的環市路。它沒有機車專用道。它做混合車道。太危險了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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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------- 影片網址: 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yYb2Jpj3g1M ----------- 這不是窄的產業道路,因為,窄,所以,無法做二線道。 你們規劃成這樣。機車行駛時,感覺被汽車前後包夾,有人會覺得神經很緊張的。 再說,有人覺得機車慢。如果,正常行駛,仍會有人對機車按喇叭。 我沒有很喜歡這樣的設計。 ---------- 001 002 003 ---------- 總覺得重機很討厭一般機車。 ---------- 對不起哦。我討厭槽化線。 我覺得槽化線,並,沒有順著行車的路線劃。 而是,已經到了,才在劃。 有人看到槽化線,才緊張。 初到,或,路不熟的,往往,都是看到槽化線,才知道自己錯過了。 我有看過台南市路口的槽化線,劃的幅度太大。 如果,是,高速駕駛,一定會滑出去, 一滑出去,就是快車道, 超危險的。 我不知道,為什麼,要有槽化線。 ----------

新聞分享-可以解決土石流問題的一株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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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------ 這幾年,不論臺灣,還是世界各地,都有土石流的發生。 每個單位也都在研究,怎麼保護土壤,怎麼避免土石鬆動。 以往的建議是種樹。 種植正確的樹木,的確可以利用樹的根拉住土地。 讓土石不至於移動。 但是, 等樹木在長大,實,在,太,慢,了。 往往一種下去,遇到暴風暴雨的,小樹苗就被沖走了。 撐得到長大的大樹,往往不如預期的多。 而且,太久的樹,太大的樹,又要經歷汰換,和修剪。 造紙業的樹,都種在哪裡,又或怎麼栽種,使每顆樹都長大,以利商業行為的,我並不清楚。 我只知道,政府在種樹的政策上,是有些許洩氣的。 ---------- 大約在20年前,我在新聞上有看到, 臺灣的植物學家們,正在研究一款可以拯救土石流的草。 它的根很長,抓地力很強,再生能力也很強。 它的莖葉,長的很像雜草。 它的莖葉長度,大約像我們在吃的三星蔥這麼長。 (我找到這張,長得有點像的。讓大家對這株草有點感覺。) 植物學家們,找了臺灣一塊土石流嚴重的斜坡, 大量的用像噴殺蟲劑的設備, 把植物的種子,噴撤在土石流嚴重的斜坡上,並灑水。 然後,我忘了是三天,還是一個星期後, 再和記者,回去看。 土壤上長出了大量的草。 他們試著把這些草拉起來,結果,幾個大男生,拉這些草,拉都拉不動。 好不容易拉起了一株。 它的根,目測,看莖葉一樣長。和一般雜草不同。 植物學家們說,就是因為它的根長,且植物種植下去的穩定性高, 又加上,比樹好種,等待植物長大的等待期,不用很久。 又加上,它的莖葉長,比樹小,受風的吹折率也不高。 所以,可以穩定土壤的固定,讓土石不位移。 而且,種植了之後,他們踢土,推石頭, 這些土石動也不動。 好像,真的可以穩定土石,讓土石不滑落下來。 但,它來自哪裡,我並不知道,他們沒有講。 我只知道,它不是臺灣的品種。 我在想,如果,能夠進一步的知道它對「環境、生態,和昆蟲(螞蟻)」的影響。 就能判斷,臺灣是否能夠引進這款植物,來拯救臺灣的土石流現象了。 不知道這款植物的栽種、廢除成本,和其它穩固減緩土石流的建築成本,和土石流發生,清除土石流的成本,誰比較高? 希望這款植物對環境的破壞性低。 真心希望,臺灣可以引進這款植物,來拯救受土石流之苦的臺灣人民。 ----------

小(死)老百姓的心聲-非政治文,勿筆戰-心情筆記-關於國籍法,我的建議。不准雙重國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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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------ 希望國籍法可以照我們的想法修一下。 國外要不要跟進,隨意。 臺灣還是維持屬人主義。父母親哪裡人,你就是哪裡人。 不論是誰。 只要是臺灣國民。 一個人,不論屬人主義,或,屬地主義。出生父母、出生地、居住地,和,工作地,和,結婚,都可以取得國籍。並不用拋棄。 (求學應該不可以取得國籍吧。) 但,只能擇一使用。(護照只能一本。) 原則,國家幫你選以「居住地」來取得臺灣國籍。 舉例來說,一個人,可能是臺灣人(屬人主義)和英國人混血,有臺灣和英國國籍,在美國出生(屬地主義),在日本留學,在大陸工作,在北韓旅行,在南韓long stay,和俄羅斯人結婚,住臺灣。 則這個人,在我的世界裡判斷,他在臺灣的基本資料欄,會顯示,他有臺灣,和,英國,和,美國,和,大陸,和,俄羅斯國籍。 但,他住臺灣,權利及義務都是臺灣保障他,所以,他只能拿臺灣護照,是臺灣人。 除非,他做其它國籍的選擇,不拿臺灣護照。 而國籍的選擇後,權利及義利,不溯及既往。 也就是,選擇成為臺灣人之後,才服臺灣的教育、稅,及,兵役,及,勞健保,及,國民年金。 ---------- 設居住地,要在臺灣設戶籍。 短暫的停留,是不能取得臺灣國籍的。(要設戶籍,並在設籍後,住滿一秒。) ---------- 取得國籍後,要通過取得臺灣國內的中文檢定丙級通過的合格證,才能取得臺灣身份證。行使有身份證後的權利和義務。 中文檢定丙級,相當於臺灣國小畢業的程度。(是非題及選擇題) 中文檢定乙級,相當於臺灣高中(職)畢業的程度。(成語填充,及,是非題及選擇題。) 中文檢定甲級,相當於臺灣大學畢業的程度。(全部是申論題,一共四題。) 希望負責考試的單位,可以像駕照考試一樣,出範本,給考生練習,也限縮一下考試範圍,希望是300頁以內的考題,一本即可。 ---------- 我老公劉玄顥和我的想法。 不知道大家覺得這樣,有沒有比較公平。 ----------

小(死)老百姓的心聲-非政治文,勿筆戰-我對失業補助金的建議。好想要錢啊~~~(太早有錢,和,太容易有錢,會花光的啦!這我也是知道的啦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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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---------- 我覺得政府的失業補助金條件太多。 政府的補助金,總覺得看得到,拿不到。 以前,剛出的時候,我剛好失業,本來想去領。 但是,我養父說,領了會影響將來退休,領退休金的額度。 有點像,拿你以後退休的錢,來給你現在用。 所以,我沒去領,我在家啃老了。 我沒領過失業補助金。 我一個年輕的前同事,領過二次,她就有被扣到勞保,氣得半死。 我覺得,政府不如大氣一點。 不論是,失業的(不管是什麼原因的失業)、待業的、街友、「家管」、「退休之後的人」。 不用排富,讓全民都可以領。 不壓縮勞健保、國民年金什麼的。 「就像長輩發給晚輩的壓歲錢一樣。」 讓,國民,每個人,一輩子,可以,領二次。一個月領一次。 一次領新台幣15萬元。(原則,就是,依法律規定的,最低薪資的五倍) 會建議這麼多,是因為,讓某些人可以湊到「創業基金」。 (此款補助,也不壓縮,每個人可以申請的,創業補助,或是,創業貸款。) 我建議,憑,身份證,和,銀行或郵局的存本,到勞保局就能領。 如果我的建議可行,那麼之前已領過二次失業補助的人,可以補領「差額」。 而什麼時候可以領,簡單講,就是出生就能領。 但,此筆錢,不是出生獎勵金,所以,不壓縮出生獎勵金。 各給各的。 本來,在想,不知道要不要限滿幾歲之後才能領。 但是,想到,有人可能早亡,有人可能早出社會打工。 不限年紀,讓國民,只要出生,就可以領。 (哪怕領到錢亂花) 不過,限本人才能領。 法定代理人(爸媽),或,監護人,只能監護,簽名,證明知道未成年子女已領,並不可以,代替未成年子女領。 (所以,至少,要等到小朋友能簽自己名才可以。簽名規定依民法(可能可以按指印)。雖然,可能又被爸媽把錢領走了。) ---------- 我覺得,與其撥經費在那裡看。 不知道錢被挪到哪裡? 不如,拿來發全民紅包。 雖然,紅包也不能亂發。 ---------- 2025年08月15日更新 我老公劉玄顥的見解, 如果法定代理人要幫未成年子女領。 則領出後,只能匯入未成年子女的戶頭,而且,要固定定存,存到子女成年才可解鎖。 這樣,即可以讓法定代理人管理到,未成年子女權利也沒被侵害到, 未成年子女還可以提早賺到利息。 何樂而不為。 我同意。 你們怎麼想呢。 ----------

小(死)老百姓的心聲-非政治文,勿筆戰-看能不能寫文推薦後,修改建築法-經驗分享-我喜歡的房子格局+對建築法的建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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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------ 以前年紀小,還不懂,什麼叫看房子。只覺得能遮風蔽雨就好。 現在大了一點,加上我們家搬過家,看過了幾間房子,我有一點看房子的心得,希望建築法可以參考我的想法。 這一陣子吵很兇的容積率,我還是聽不太懂。 我只知道, 一棟房子,我喜歡正方型,或是長方型的。 方方正正的,感覺氣場比較穩定。 我喜歡,土地完整的都蓋起來。 除了防火巷,和,門前,可能預留0.5坪內的花圃(放信箱、水表、瓦斯表,和電表的位置)。其餘的,我希望都被完整的蓋起來。不浪費地坪。 至於建坪,我不太懂怎麼規劃比較安全。 我只知道,如果可以都蓋的方正,並符合防震、防災的概念。 會違法違建(或加蓋)的房子可能會少一點。 ---------- 而房子類型有:透天厝、公寓大廈、套房,和雅房。 ---------- 透天厝 ,一般分成: 1.一般獨棟的透天厝。我最喜歡。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客廳及餐廳,在一樓或二樓。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一樓有自己的獨立車庫。 2.有騎樓的透天厝。這個我不喜歡。大部份都是臨大馬路,做店面。    騎樓停車,我還沒那麼討厭,大多都還會預留一小段給行人走。    但是,為了地理風水,把門口墊高的,我就沒這麼喜歡了。我差點跌倒很多次。 3.中庭院設計的透天厝。這個我也不喜歡。    聽命理風水師說:這類型的房子,算無尾巷。    如果你運氣好時,沒感覺。    但是流年不利時,這種無尾巷的房子,會讓你遇事無退路。    無路可退,人就可能會失敗。所以,我並沒有特別喜歡。 ---------- 公寓大廈 :其實,我不知道它們二個差別在哪裡?但,...

小(死)老百姓的心聲-非政治文,勿筆戰--一直漲不停的房租,有人建議我寫這個。讓我們,來將,房租上限,法制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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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,有公告地價,和,市價。 公告地價,是政府,去調查後,給出來的價錢。 市價,是交易雙方,去交涉後,給出來的價錢。 通常,市價,會,比,公告地價,高。 高多少,不一定。 (怎麼虛假買賣,創高市價,我不知道。) (怎麼買通公務員,來拉高價錢,我也不知道。) 每個人都會說,自己的地,有多好多好的。所以,值這些錢。 而,房租,也像這樣。 房東,會說,自己的土地,或,房子,多好多好的。 所以,一高興就漲。一高興就趕人。 有的,情願,漲的高高的,租不出去,也不調降。 好像,沒辦法治他們。 政府給的租金補貼,只是給他們藉口,說,你看吧,真的有這些價值,所以,我要漲。 不然,就是說,你要去申請這個,讓政府來查我的稅,我必須,把這些稅轉給你。是轉稅,而不是漲房租。 (我是反對給租金補貼的。) (我也不想蓋國宅。通常,都是投資客買到。不管,你怎麼改抽簽的條件。我喜歡市場自由化。) 橫豎房東,都沒影響到。 租金補貼,看得到,拿不到的,多的是。 但是,預算下來了。沒人可以用,那錢又去哪了。 所以,建議我寫這篇貼文的人。建議,大家可以去建議立法委員。 將房租上限法制化。 也就是,一個月,不動產租金,一坪,不得超過,公告地價的1%。 不動產:指,土地,及,其定著物。(民法) (簡單講,就是指,土地,和,建築物,和,種土地上方的植物。) (不管是租來住,或是,租來做生意。都一樣的標準。但是,租來做生意的,政府可能要查一下,他們要另外支付營業稅,不是叫房東付營業稅。而且,租去做生意的,會,直接反應在公告地價上,所以,租金,同標準即可。) 如果,公告地價,一坪是十萬。那麼,一坪的房租,就是1000元。 如果,一般租客,租房子,約五坪,那麼一個月,最高房租,就是不得超過5000元。可以,比5000元低,但,不得超過5000元。 我覺得不錯,很合理。你們覺得呢?

小(死)老百姓的心聲-非政治文,勿筆戰-我建議各縣市都同規格的圖書館,可以分出來的種類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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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------ 我其實希望各縣市的圖書館,可以,以,種類來分。 配合,目前,有的調閱的服務。 那麼,書,都可以,所有都買一本就好,不用,每間圖書館都重覆購買同一本書。 ---------- 總館圖書館:就是什麼書都有。以下分類的書,只挑,百科,或,字典,或,暢銷書,或,代表書,置放在總圖。 小說圖書館:就是只買各國翻譯成中文的小說。 漫畫圖書館:就是只買各國翻譯成中文的漫畫。 博物館圖書館:就是只買各國翻譯成中文的藝術(美術、雕刻、字畫...等)用書。包括,演藝圈新聞、化妝、服裝、髮型,用書。 考試圖書館:就是只買國內各種考試用書的圖書館。每年換書。書可能被塗寫都沒關係。可以幫助,沒辦法買那麼多考試用書,但,想看的人。 文科圖書館:就是文科類用書。包括,高中以上,大學分類的用書。 數科圖書館:就是數科類用書。包括,高中以上,大學分類的用書。 理科圖書館:就是理科類用書。包括,高中以上,大學分類的用書。 其它,如同,總館圖書館,什麼書都有。 ---------- 你們覺得,還有什麼書,我沒寫到的呢。 至於,各國的原文書。因為,量太大,我覺得,可能不是每個人都會去看。可能收藏各國語言的雙語(配合中文)字典,即可。有CD,或,VCD,可能更好。 ---------- 至於,媽祖王宜謹(王宜婕)要求的,各路出名號的靈的,萬物靈圖書館,我是持保留意見。 她想把,有出名號的神鬼人妖精(我講萬物靈),出生後所唸的書,都放來臺灣,像古蹟一樣保藏。 你們想要嗎。 如果,有這樣一間。 可能會放在臺灣,臺南,萬物靈總廟,旁邊吧。 跟,萬物靈宿舍,一樣。 ----------

小(死)老百姓的心聲-非政治文,勿筆戰-要怎麼「跟各縣市政府的戶政事務所」「借」戶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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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------ 本文寫於2024年11月10日,晚上10點19分。 為了統一類別,將文章時間,改成2024年09月22日。 ---------- 我們來燒腦一下,研究一下,要怎麼「跟各縣市政府的戶政事務所」「借」戶籍。 ---------- 什麼人會借戶籍? 01.為了小孩的學籍。去借想讓小孩就讀學校的地區的戶籍。(最常見。) 02.可能房子被法拍,或是沒有房產,暫時找不到住處,有房產前,被趕來趕去的無殼蝸牛。      (租屋後,可把戶籍遷進去,但要房東同意。)      ( 斷絕親子關係後,無處去的人。有的人可能變成第06點。我覺得民法要承認這點。 )       ↑雖然血緣不會斷,         但是,人死前,活著的自我意識(意思表示),比他死後,去猜測死者的意志,來得更明確。         收養都可以在符合民法規定下撤銷了。不要那麼死板。         我覺得民法,應該要修法,只要「去法院公證+登報作廢」,則可斷絕親子關係。         當然,同樣的,只要「去法院公證+登報復原」,則可恢復親子關係。         只要一斷絕親子關係,則雙方的財產和債務,互不繼承,「準用」陌生人模式。         不可否認的,有的人就是血緣不親。他就是討厭你(不管有沒有讒言),怎樣都要跟你斷血親,沒別的原因。         或者是繼承了之後,把被繼承人趕出去(做出第10點的動作),被繼承人財產要回前的暫時狀態。         如果,政府還拒絕他們,那他們,真的比乞丐還可憐。 03.無家可歸的流浪漢、遊民,或乞丐。      (不管有沒有家屬,可能有自己住家的戶籍,但出外流浪,不回家,需要,更新,戶籍登記的人。) 04.暫時找不到家,並找不到家屬的,暫時流浪者。      (例:失智的人。或年...

小(死)老百姓的心聲-非政治文,勿筆戰-請政府買「法拍屋」、「流標地」、「畸零地」、「事故屋」、「凶宅」...等,沒人要的房子和土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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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------ 本文於2024年11月09日,晚上08點02分寫的。 為了統一類別,把文章時間,改成2024年09月22日。 ---------- 關於法院拍賣,我沒參加過,只有幾次在新聞聽過,所以,一知半解的。 我只覺得被法拍的物件,尤其是房子,不管被拍賣人,獲得被拍賣的價錢有沒有辦法償還債務,及維持日後一段時間的生活(畢竟有的人沒有收入)。很多人都反應。買到法拍的房子後,房子都會被破壞,不管是敲牆的、拆馬桶的、換鎖的、鑰匙不交出來的...等狀況都有。 有時候,人很難做到要「巴結」(台語。中文意思:認了)。 不然,就是遇到黑道圍場,或是法拍蟑螂(很常聽到,但是,我不太知道什麼是法拍蟑螂)。 你會說,上法院請求賠償啊! 原則是這樣沒錯啦。但是,你好不容易買了一間法拍屋,結果,又要上法院,花時間,又花錢的。不知道,雙方私下和解,和談條件的,多不多。 所以,天真的我,就在想, 為什麼不立法規定,讓政府,請法院 (或各縣市政府專門部門) 去把法拍屋買下來呢? 原則,先開放給民眾購買。依市價的70%拍賣吧。 (要,把,不管幾胎的總欠款、管理費、停車費、水電費、法院法拍費、不動產過戶費、房屋稅及地價稅...等都算進去。不要讓人買了,又要被追繳什麼亂七八糟的費用。再加大約10至30萬,給被拍賣人生活使用。) (房子、建築類的拆除費,由買方負責。因為不是每個建築,都有辦法,馬上拆除。) 例外,政府購買,依公告地價。 不管, 1.是一般欠債被法拍,還算乾淨的法拍屋或土地。 2.流標的房子或土地。 3.還是畸零地、事故屋、火災屋、地震屋、泡水房、漏水屋、海砂屋、凶宅...等,這些沒人要的房子。 4.以及沒蓋完,建商就倒的房子。 5.以及爛尾樓。 6.廢墟、鬼屋。 (雖然,這種建築有時候會救到登山客。但,治安死角的問題比較大。拆掉比較好。) 7.以及產權有問題的房子(搞清楚前不買)。 (漏水屋、海砂屋,這種另要建商負責的。可以要建商買回去,或是叫建商重蓋,或是告建商(這樣寫好像怪怪的),然後由政府買下來。) 讓政府依公告地價,把它們買下來,變國有地。 不轉賣。 原則,透天,獨立的房子,買下來後,把它們全部拆掉,變空地。再把空地圍起來(圍牆100公分高,他人、車輛,及物品(垃圾、小朋友的球),不得進入即可。),空地內的地上舖紅磚(養地、防長植物),四方立「國有地,請勿進入」的公告牌...

小(死)老百姓的心聲-非政治文,勿筆戰-請全臺,各縣市,成立孤兒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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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------ 本文是2024年11月07日,上午10點55分寫的。 為了統一文章類別,所以,把此文時間改成2024年09月22日。 ---------- 有一些人,他們從小就沒有後盾。 他們是孤兒。 可能來自於棄嬰、 可能來自於父母雙亡,沒人能撫養他們長大、 可能來自於父母離異,父母親都想再婚,而沒人想養、 可能來自於父母親被關,暫時沒有人可以撫養他們。 可能來自於不適合被父母監護的受虐兒。 (可能也包含原住民小孩) (兄弟姐妹同時收留。不拆開。) 不管是長期,還是短暫的。 他們是孤兒。 ---------- 我覺得應該要在各縣市蓋孤兒院,讓這些未滿 30 歲的孤兒們住進去。 而不是替他們找撫養、寄養家庭。 因為寄養家庭的問題太多了。 雖然,每個人都把自己講的很善良, 但,不可否認的,寄養家庭,強暴、虐待、毆打、殺,小孩的例子太多了。 警察和社工,不可能天天都去看。 也不可能在他們家中四處裝監視器。 而且,寄養家庭,養一個需要被幫助的孩童,經費,又要從哪裡來? 請他們自付,養一個孩子的負擔,又不是一個普通人受得了的。 你真的有辦法,賺錢,養一個,不知道認不認同你的孤兒嗎? 所以,我覺得,在各縣市設置孤兒院,收容他們,是最好的安排。 ---------- 硬體設備: 這還算簡單的。 請另在本站中搜尋「 經驗分享-我喜歡的房子格局+對建築法的建議」。看我寫的,關於套房和宿舍的建築建議。 我覺得,5歲以下的小孩,三人一組一間房,由一個幼教老師負責。 而5歲以上,30歲以下的小孩,一人一間房,一個幼教老師負責三個小孩。包括:看他們刷牙洗臉、吃飯寫功課、以及開車接他們上下課。 一個院長,負責行政事務。 一個會計,負責財務。 一個工友,負責環境維持。 一至三個清潔工,負責環境打掃。 (雖然,要教育小孩學會家務,自己整理自己的房間。但是,共用空間,還是適合由清潔工來打掃。) 每個房間,都有自己獨立的市內電話、傳真機、電視、個人電腦、收音機,洗衣機和烘衣機。 每個房間,都有自己獨立的房門鎖。 每個小孩,都有自己獨立的玩具(可以每個人都相同的,但是一人一套)、文房四寶、文具用品,及美術用品,與個人交通工具一輛。 5歲以下的孤兒的房間,每一間都要安裝監視器。 5歲以上,30歲以下的孤兒的房間,則不需安裝監視器。 辦公室,及公共空間,要安裝監視器。 至於,補習班(學費及教科書費用...

小(死)老百姓的心聲-非政治文,勿筆戰-為什麼臺灣政府不開放博奕呢?愛,賭,博,就,去,死!(2025年02月18日更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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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------ 本文是2024年11月04日,凌晨01點08分寫的。 為了統一文章類別,所以,把此文時間改成2024年09月22日。 ---------- 我和我的家人,都是不太懂賭博的人。 過年過節,我們家族都不會打麻將、玩撲克牌什麼的。 所以,賭博的類別、玩法、賭金、怎麼輸贏,莊家怎麼東錢,我完全看不懂。 所以,更別提要懂,怎麼抓詐賭,和作弊了。 也更別提,要怎麼懂, 賭場怎麼吸金 (它不是詐騙、保險,跟直銷) 、洗錢跟掏空 了。 我覺得有掏空前科的人,「應該」法有明文規定,限制他們投資的條件。不論他們之前犯罪時,是否有把錢還回去。因為他們信用有瑕疵。 例如: 1.要成立公司,只能自己獨資(不論投入多少錢)。不能合夥,也不能開股份有限,或無限公司。 2.要投資其它公司,或進入股市,投資金額,不得,超過,其公司總資產的1%。 我有興趣的,只有「吃角子老虎」而已。 很想換零錢,去玩玩看,不知道貴不貴。哈哈! ---------- 但是,我覺得,全臺各縣市可以開放賭博! 不過,要有營利事業登記。 沒有的,警方就可以抓。 賭場也可以收門票(包含清潔費,和場地費)。 (不賭錢,純觀光的話。) (為無糾紛,門票的價格,要法有明文。怎麼依物價調整,我不知道。) (可以學美國拉斯維加斯有秀場。也可以沒有秀場,是個專職賭場。) 希望固定門票價。大型賭場:一個成年人新台幣100元整。一個未成年人新台幣50元整。 越禁止的事,越有人做。 而且,檯面下賭博的場子多的是。 只是運氣好不好,有沒有被查到而已。 公園不就一堆。 老人賭便當的。 ---------- 要有博奕法。 ---------- 我認為, 全臺應該要修法不抓賭博。 但是,要抓詐賭 (設計、使用賭博工具, 詐欺、詐騙的。增減、偽變照牌的。) ,和賭博作弊 (不老實的。未用儀器的偷聽、偷看、魔術、魔法、特異功能) 的。 不管是單獨,還是同夥。不管是用機器,還是人的身體。都得罰。 不需要罰到死刑。但是,關起來,好像又不痛不癢的。 不知道怎麼處罰他們。 怕人數會多到,又要蓋監獄了。 ---------- 欠賭債還錢 :只要 「不違背」 ,軍法、各項法律、公序良俗、生命身體自由的法益(尤其是憲法和刑法)、借款人不提供任何擔保品、借款人不提供任何的保證人、不影響借款人生計,都是可以的。 ---------- 賭場的設立,要規定...

小(死)老百姓的心聲-非政治文,勿筆戰-請全臺,增設,需向監理站登記,的「免牌照稅」的「車輛掛牌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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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------ 本文是2024年11月03日,凌晨00點20分寫的。 為了統一文章類別,所以,把此文時間改成2024年09月22日。 ---------- 路上跑的車百百種,有每一種都掛車牌嗎? 其實,並沒有。 除了,違規的時候,很難找得到車及駕駛人外, (駕駛人或車主,可能死都不拿出身份證。) 被偷時,也很難判斷,被偷的車輛是不是你的,哪怕你有記得你車子的特徵。 最常見,現在也最沒落的,就是常見的 腳踏車 了。 雖然,可以貼貼紙,噴漆紋車身,來判斷是否為你的。但是,同一工廠出廠的同一款腳踏車,即使是限量,也都超過一輛以上。 不論,下手的人是看上車子的價值偷走。還是刑法上說的使用竊盜,用意不是要偷走腳踏車,而只是為了通行方便而下手,用完可能原地歸還,也可能四處亂丟。後者,最常發生在各大大學的校園。 不論是上述哪一個理由,我認為,應該把腳踏車,列為向主管機關,也就是全臺各大監理站, 登記 的一個項目。 登記後,像汽機車一樣,取得牌照,但 不需支付牌照稅,取得行照,並定期二年驗一次車。 只要, 「剎車安全,輪胎安全,車不零散、半解體」 即可通過。而,腳踏車車主要做什麼車身的紋身,並不需要向主管機關登記。但是,腳踏車基本的底色,和結構,非經登記,不得修改。 領牌後, 二面車牌 ,像汽車一樣, 分別, 掛牌,在車子的正前、後方。 ---------- 機車,也該像汽車一樣,車子的正前、後方,都應懸掛車牌。而不是只有正後方才掛牌。 已經出廠的機車,看要怎麼設計,可以補領新牌,補掛上去。不用為了這個提議,而報廢,還可以使用的機車。 ---------- 而 其它工程用車 ,像是怪手、山貓(最常見)、吊車、可以開駛路上的起重機、柏油路使用的各項壓馬路工程用車...等。 與 各項農耕機 。 農林漁牧的各項可能駕駛馬路的用車。 越野車。 沙灘車 (最常見) 。 ( 沙灘車、水上摩拖車,含電動馬達的快艇,是我覺得,政府臨水 (海、河、溪、湖) 邊的消防單位,最該購買的工具。 ) 學校汽修科,研究中的底盤車 (我們崑山科大就很多,很帥的說。他們都開出去買飲料和便當) 。 賽車 (跑跑卡丁車) 。 (款一,很常見。) (款二,臺灣很少。) 大人版的 跑車 ,法拉利,之類的,只要符合限速和短程駕駛,可能也可以。 古董車 (聽說已經可以掛牌了) 。 撿回收的三輪車。及一般機車,但是加掛,...

小(死)老百姓的心聲-非政治文,勿筆戰-全臺,是否可以,開放人行道,劃停車格,停機車和腳踏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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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是2024年11月02日,晚上08點10分寫的。 為了統一文章類別,所以,把此文時間改成2024年09月22日。 ---------- 我是個機車族。 每次出門找停車位,都需要找很久。 有時候,看著店家門前,騎樓,有劃停車格想停。 都會被趕。 不走,又怕想做生意的他們,會對我的機車動手。 雖然可以走法律程序,保護自己。 但是,大部份的人,都是摸摸鼻子,算了。 ---------- 看到人行道,我很想把我的機車停上去。 ---------- 不是想跟行人搶路權, 而是, 有的人行道,真的規劃的很大耶。 如下圖 (還有比這個更大的人行道。) 我在想,是不是可以,全臺,將人行道,結合,停機車和腳踏車。 而這樣的停車服務,請「免費」。 機車方面: 除了,規劃,符合,一般最大的 125 CC 機車體型能停入的停車格外。 在人行道的「開頭與結尾」,各設一個重型機車結合殘障機車位的位子。 如果人行道很長,看是在100或是200公尺處,再又,多增設一個重型機車結合殘障機車的停車位。 畢竟,很多重型機車都反映,他們,卡在,停一般機車格停不進去。停汽車格,又被移車。這種二難的問題。 如果,人行道停機車,可以考慮進去他們的停車問題的話。我想,各機車族可能可以減少停車的頭痛問題。 腳踏車方面:除了Youbike可以停之外,也增設幾個停腳踏車的腳踏車車架,讓腳踏車可以免費使用上鎖的服務(用簡單的四碼密碼鎖就好了,不用搭配鑰匙,以省弄丟鑰匙的成本),而且,這樣的設計,也可以防風、防別人移車、偷車、使用竊盜。 ---------- 人行道,外側的,界石、路緣石,一律規定「要劃警示線」(請全臺統一警示線的顏色) ,以提醒用路人有接縫,才不至於摔倒或摔車。 我有一次,停在店面買東西,回家時,他店門口的界石並沒有劃任何警示線。結果,天黑,看不清楚我,一口氣騎下來,差點摔死。後方的車也被我嚇了一跳。我現在還心有餘悸。 (要像這樣,要劃警示線。) 我覺得如果人行道開放停機車、腳踏車的話。 這些車輛,適合,停在 人行道外側,「靠馬路」 的位置。 而劃警示線的界石、路緣石,全部設計成斜坡,方便每一格直接上下,而不用駛進人行道,停車或挪車(有的人,不太會停車,會手動慢慢喬角度,我剛開始學騎機車時也這樣)。 而劃警示的界石、路緣石,一被設計成斜坡,走路時,要怕使用人會跌倒。不管路面什麼材質,有的人不太會使用斜...

小(死)老百姓的心聲-非政治文,勿筆戰-我支持臺灣獨立!(2025年07月15日更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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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------ 本文在2024年11月01日,早上06點30分寫的。 因為要統一放同類型文章的關係, 所以,將本文時間改至2024年09月22日。 ---------- 老實說,我的歷史並不好, 所以,寫這篇壓力有點大。 希望,各級學校老師,可以傳授一點早期大陸漠視臺灣的歷史故事。 我相信兩岸一家親。 也相信根源自大陸。 不討厭去大陸尋根的人。 但是,大陸是大陸。臺灣是臺灣。 不管是生活圈,或是地理環境。 兩岸都好奇著對方,卻又隱隱的知道彼此不一樣。 ---------- 像英國人前往美國探險一樣。 大陸早期來臺灣的,大多以單身男性居多。 他們可能是:罪犯、沒有家業可以繼承的男性、活不下去的人(乞丐),以及有開創性格,想前往新大陸探險的人(船員,或貿易商...等)。 早期,臺灣可能說謊,也可能是事實。 曾經很窮過。 有瘟疫的關係,還有地理位置,等不到大陸派人派錢,來建設的關係。 靠的是臺灣人的臭脾氣。 也靠漢人和平埔族的通婚,得到財產,共同經營的關係。 (臺灣的平埔族很特別,是通婚慢慢不見的,並不是被屠殺才不見的。) (傳言,漢人長相俊美,平埔族女性很喜歡,所以,都選漢人下嫁。) (當然,也有騙財騙色的。) 還有,靠十大建設。及農業轉商、工業發展的關係。 臺灣經濟起飛。 每個人慢慢的有錢了。 所以,大陸,這幾年,發現臺灣了。 雖說,臺灣早早就出現在中國以前所統治的朝代的版圖中。 但是,一直都不受重視。 直到這幾年,大陸才想要臺灣。 不知道是看上了臺灣的錢?還是日本還臺灣,還的,不清不楚的一股氣(不知道還給哪個政府)? 雖說,兩岸有點緊張,但是,我覺得大陸對臺灣仍沒有那麼強硬。 雖然,大陸的發言很強勢,也有固定的軍演在實行。 但是,仍給臺灣說話的機會。 比起大陸對菲律賓他們的態度。 我覺得大陸對臺灣,像是男性對女性試探一樣。 雖,稱不上輕聲細語,但也算說的上話。 不然,陳水扁前總統,沒辦法去大陸尋根。 不然,馬英九前總統,沒辦法開放兩岸探親、移民。 ---------- 而李登輝前總統,曾經多次修改臺灣憲法。 雖然沒有直接修改本文,而是,使用增修條文, 讓增修條文,優先本文,來符合臺灣現況與民情。 這樣的修法,並使用。 觀察大陸。 大陸不但沒有打臺灣, 臺灣還一直用中國民國憲法,用到了現在,不是嗎? 中華民國憲法,絕對不是國家的災難。 我覺得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條,...

小(死)老百姓的心聲-非政治文,勿筆戰-我一直都是支持核電的。(2025年08月31日更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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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------ 我一直都是支持核電的! 我沒有藍綠色彩,總統大選,我投過藍,也投過綠。 真要講,我算西瓜黨的吧!(台語:西瓜偎大邊。中文意思:選大邊的站。) 喜歡誰就投誰。不是選藍綠。 所以,不用猜我是什麼顏色的,哪怕我是台南人。 ---------- 學生時代,曾聽老師說, 核四的建立,是為了要把核一、核二、和核三停掉。 那時候的民進黨並不是現在這種氛圍。 而是一直用衝撞和絕食靜坐來表達抗議。 而我老師說的這個見解,完全沒有人討論過。 所以,我一直不懂,到底是為了什麼在抗議。 而今,民進黨執政,突然說,要支持核能發電,我整個人不適應。 不知道是什麼樣的轉捩點讓他們有如此的改變? 說是招商嘛,又不是現在才有招商的問題。 說是發現有利可圖嘛,又沒明講利在哪裡? 所以,我又是一整個問號。 而我個人認為,停工很久的核四,已經不適合再續蓋下去了。 長期的荒廢,讓那些鋼筋腐朽了, 續蓋,除了怕建物會攔腰折斷外, 還怕那些建物的接縫會讓核電輻射外洩。 所以,我個人認為,不用再徵收土地,而是 把核四,整個挖掉,原址重蓋核五。 雖然,沒什麼利益可圖。 但是,不用再浪費其它寶貴的土地。 也可以直接進入到討論設計圖,和預算的階段。 而 核一、核二、和核三 ,在核五完工啟用後,可以進行,建築體,輻射的檢查和判斷, 如果,沒有核外洩的危險,則可以將他們整個拆掉。 重新蓋成「核廢料集散場」。 雖然,可能會被附近的住戶們抗議。 但是,好過,都偷偷摸摸的找地方埋,污染了土地。 再組織「核廢料研究小組」, 專攻,將核廢料,重新再利用。 如果,沒辦法再利用,則想辦法減少那些核廢料的輻射量。 減少完之後,再送往核廢料集散場,掩埋或置放。 如果技術許可,再把以前舊的核廢料,全部挖出來,重新安頓。 ---------- 至於其它的發電方式,則可以稍微做個修正。 所有的發電機械,增加大量的「儲電電瓶」。 不管是風力、火力、太陽能, 都配置相應的電瓶。 將他們收集來的電力,儲存在儲電電瓶裡。 然後,優先使用。 如果,有不夠的電力, 再由核電發電來支援。 近期,很多台南縣的農田、漁溫都架上太陽能發電, 看起來,似乎善盡地利。 但是,卻發現了以往,沒發現過的問題, 農田,曬不到太陽,本來種什麼長什麼的土地,慢慢的沙化,風一吹,土就變沙飛走了。 漁溫,曬不到太陽,雖然漁獲量大幅增加,但我爸說,那樣的魚會虛胖,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