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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顯示的是 12月 1, 2024的文章

新聞分享-2024年12月04日,南韓宣布戒嚴,六小時後,被南韓國會取消。大家都以為北韓打過來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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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照片為:宣布戒嚴的南韓總統尹錫悅。) ---------- 老實說,我的年紀有經歷過戒嚴。 我是民國71年次的。 不過,我是經歷,戒嚴的後期, (我媽說解嚴的是蔣經國(1987年),我查了一下,是對的。在我五歲的時候。) (不過,我五歲時,也沒什麼戒嚴的感覺就是了。) (我記成李登輝(1991年)解嚴,結果,李登輝是宣告動員戡亂時期終止,全國戒嚴令失效。) (所以,我才搞錯解嚴的時間。哈!拍謝!) 那時候,戰爭的氣氛已經淡得多, 加上,國內政治活動活躍, 所以,根本沒什麼戒嚴的感覺。 所以,我不太懂戒嚴。 戒嚴的嚴重性,我也不太了解。 只知道,那表示,宣布,國內備戰了,進入戰爭時代。 ---------- 我覺得,其實國內的每一個人, 雖然,不是軍人。 但,應該定時定期,做防戰演練。 軍人訓練軍人的。 警消醫訓練警消醫的。 公務員訓練公務員的。 學生訓練學生的。 里民訓練里民的。 除了,教大家怎麼躲之外, (居家的怎麼躲?上班上課的怎麼躲?) 還要教大家,如果戰時,要怎麼拿物資,物資都集中在哪裡。 如果,沒有被炸,不要亂跑到其它地方搶別人的物資。 (政府,平時,應,發給每個人,一人一條鋼製的身份手鏈。寫姓名、姓別、戶籍縣市、身份證字號、緊急連絡人電話。不論是領物資的確認,或是死傷,確認身份用。由戶籍單位統一發放。平時,失智老人可戴。戰時,每個人,都要戴在左手不離身。防戰演習時,要檢查。) 並學會包紮,或簡單的急救方式。 每個人,每戶人家,家中,包包裡,要備有急救包。 程度好一點的,可以學,怎麼幫醫生、護士,輔助工作。像志工。 (希望政府每四年,給每個人發簡單的急救包。消毒藥水、藥膏、三角巾、繃帶、小剪刀、手電筒...等,價錢在一份新台幣400元左右即可。里長統一看身份證發放。正副總統投票時,順便領。小嬰兒也要領。領完,看個人道德使用,不強制檢查。) (希望政府每四年,給每個人發一人份的滅火器,不論拿的人要放車上,還是屋內,讓每個人,實際上,會使用滅火器材。里長統一看身份證發放。正副總統投票時,順便領。小嬰兒也要領。領完,看個人道德使用,不強制檢查。 公共場所需設置消防器材的,不可因此點而不設置。 ) 定期,抽檢,每個里民,到里長辦公室,學著打,每一通救難電話。 (機關要說好,是演習。不是搗蛋。) 讓每個國民,都能正確的背出,每一通救難電話,以及,打求救電話的順序。...

新聞分享-2024年12月03日-關於「代理孕母」的討論,你怎麼看?另討論捐卵、捐精者的條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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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------ 最近吵很兇的代理孕母問題, 我要來寫我的意見了。 (以下都是我的意見,並不是政府這麼規定。) 和大部份的人不同, 我覺得只要「滿」18歲,不論單身或已婚,不論性別,只要「有」工作能力,能養得起小孩及自己的人,就可以申請代理孕母。 (雖然,民法說16歲,就可以收養,當父母,但我覺得,還是太小了一點。所以,我覺得18歲比較適合。) (重點在,要養得起,不要變社會問題,也不要都丟給政府養。) 而滿18歲,且在45歲以下,不論單身或已婚,不論性別,不論生產與否,就可以當捐卵、捐精者,及代理孕母。 ( 我覺得25歲至35歲,適產的女性,可以另外,向申請者,申請適產津貼,一個懷孕期10萬元。 ) 我覺得, 代理孕母和捐卵者要分開 ,必須是A女和B女, 不可以是同一個人。 ---------- 代理孕母是借肚子(子宮),一個人最多可以借四次。生產後,中間需間隔一年,才可以懷下一胎。 如果,有懷孕憂鬱症,則人工停止懷孕。之後,不得再進行代理懷孕。 如果,有產後憂鬱症,則不論是否被借了四次,都不得進行到四次。 代理孕母可以向申請者申請,生活費 (用一個月最低薪資計算10個月,目前算起來是27萬) 、伙食及營養費 (一個月4,000至10,000元。當事人契約合意,但不得超過10,000元) 、醫療、產檢及生產費 (看收據) 、及生完小孩,交付小孩的不後悔費 (一個小孩四十萬。雙胞胎就八十萬,以此類推。我覺得這就是一場交易,白紙黑字,比較能夠有法律保障。如果,懷孕的人假借者,和小孩有孕育的感情,或是盯上申請者的財產,而拿小孩不還做威脅,有白紙黑字,明訂是雙方心甘情願的一場交易,司法也比較有立場介入) 。 而代理孕母,每次產前,及每次產檢,都要做煙、酒、毒、藥,的檢測。 一有反應,則人工停止懷孕。 捐卵、捐精者,捐贈前,亦要做檢測,如有發現,亦不得捐卵、捐精。治療完成,亦不得。 有性病,及性病治療完成的,也不得做代理孕母。亦不得捐卵、捐精。 代理孕母懷孕中染性病的,則人工停止懷孕。 亦不得捐卵、捐精。 有法定傳染病的,例:臺灣國病,B型肝炎,或前一陣子流行的AIDS愛滋病,亦不得做代理孕母。亦不得捐卵、捐精。 治療完成,亦不得做代理孕母。亦不得捐卵、捐精。 代理孕母懷孕中染病的,則人工停止懷孕。 亦不得捐卵、捐精。 (如果進行代理懷孕時,如有感冒,亦暫停至治癒才行。...

歌曲分享-翻譯成韓文的中文歌-「陳勢安.天后」+「周杰倫.擱淺」-OUBA MUSI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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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聽得懂一點點,他們是用韓文的意思翻的,可能是為了押韻。 意思沒有差很多。 我覺得他們挺厲害的,聽聽看吧! ---------- 影片名稱:⭐夢幻聯動⭐陳勢安&OUMU - 天后(中韓雙語版)|OUBA MUSIC 影片網址: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95FZco0_HGw ---------- 影片名稱:韓國人在台灣街頭唱中文歌|中韓雙語版|周杰倫 – 擱淺(좌절)|OUBA MUSIC 影片網址: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yRIKnFcnc14 那窮部搭(韓音。中文意思。我的全部啊。) ----------

影音分享-中華民國-國軍-形象廣告史(有的廣告,我還有印象耶。你們有嗎?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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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片名稱:中華民國國軍形象廣告史│青年日報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(收集民國77-106年的廣告,有點長,慢慢看。) 影片網址: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pQFfH_oJAX8&t=2s ---------- 以下檔案,和上方的一樣,如果上方連結失效。 請看下面的檔案。 ---------- ----------

影音分享-九種可愛的貓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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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片名稱:不走尋常路的9隻貓!貓步~來選一隻你喜歡的❤❤❤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#cat #healing#cutecat #funny #funnyshorts 影片網址:https://www.youtube.com/shorts/YnZjLscjRe0 ---------- 以下檔案,和上方的一樣,如果上方連結失效。 請看下面的檔案。 ---------- ----------

新聞分享-2024年12月1日-拒絕警察搜車,合理?合法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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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------ 我知道要無罪推定。 但,我也相信,江山易改,本性難移。 也相信,浪子回頭,金不換。 謎:你到底想說什麼? 法律的「原則、例外、例外的例外」規定,像我這樣寫。你看得懂嗎? 你回頭了嗎? ---------- 這次的警察態度很好,放他走了。 但是,如果是我,我會請他開車箱,但我不動裡面的東西,請他開給我看一下。 (雖然,他的身上沒有違禁品。) 如果,沒有心虛,應該是沒問題的。 為什麼我這麼說? 因為,他說:他是騎姊姊的車,他不是車主,所以,不能開車箱。 這是哪門子的回答。 (加上他被盤查的時間,是凌晨三點,一般人都在睡覺的時間。) 如果,這樣都可以,那麼,以後,每個人都去租車、借車。然後,藏東西。如果,行跡可疑,或是出入可疑的地點,就都用,我是開別人的車,來迴避責任就好啦。 而且,現在,手機,錄影機,監視器,行車記錄器,這麼盛行。 如果擔心,會被侵權,就請雙方,連續錄音錄影,就好了。 只要當事人有疑異,警方卻提不出當天的錄音錄影,就「推定」為「無證據」。也就是警方違法。 ---------- 雖然,被盤查很緊張,但是,沒心虛,就別逃,知道嗎? 我覺得盤查,看車箱是對的。 會拿在手上,都目中無人,立即性很高了。我覺得已是著手階段了。只是差在既未遂。 放車箱,是預備犯。 如果,早一點查到,雖然,大家都嚇的半死,很緊張。但是,有可能,提早排除一場衝突。 ---------- 以前,機車要二段式左轉時, 我看左右都沒人, 我在巷弄內的小紅綠燈,綠燈時違規左轉, 被警察鳴笛了一次。 聲音之大, 嚇死我了, 我還不是停車,拿身份證乖乖被開單。 不過,我違規,沒有被檢查機車車箱就是了。 (可能,我開起來,拿證件時,警方有瞄到吧!) 害我上班遲到。唉~你們是躲在哪裡啊?我有看到,就不會違規了。 ---------- 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UWtq11EqVnA ----------

新聞分享-精神衛生法+未成年人犯罪,我建議應用刑罰,而非保安處分處罰+希望刑法刑期重新整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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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------ 如果在法律上,及現實層面上, 做得到, 正確分辨: 正常人是正常人。 戰犯是戰犯。 政治犯是政治犯。 罪犯是罪犯。 精神病患是精神病患。 不要全部都被當精神病患處置。 (那些藥,會讓人真的瘋的。) (雖然,不同情罪犯,但,不能拿人家的精神來開玩笑。) (怕他們變免費的試藥者。) 那麼,我暫時沒什麼問題。 不過,好像有讓精神病患回歸社會的規定。 我好像有瞄到新聞講這個。 很多人抗議就是了。 ---------- 另外, 未成年人的犯罪,如果所犯之罪,最輕本刑在三年以上之罪時, (還是覺得七年比較好。因為對重罪的觀念統一。) 我覺得,應該,將他們,當成成年人犯罪來看了。 因為,雖然年紀尚輕,但,罪刑重大。犯罪的膽子也比一般人大。 不知道,刑法,能不能像民法一樣,用準用的。 準用的意思就是,他還不是成年人,快要是成年人了,用成年人的立場去看他。 ---------- 希望刑法的刑期可以重新整理。 整理成: 國家、社會、個人法益 生命、身體、自由、財產、其它(電腦、機器犯罪...等,雖然,有老師認為,這些犯罪,不用特別規定,他們只是侵害前七項法益、權利的手段方式而已。不過,這些方式散播度很強,要變成,加重條件?) 統一分類,輕(1年以下,及,1至3年)、中(3年至7年)、重度(7年以上)刑罰。 而一罪一罰,如果,加總超過70年(有種就判69年364天。哈!),則判死刑。 ----------

經驗分享-你知道怎麼挑對你合身的衣服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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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------ 我以前,也不太會買衣服。 不是買了穿不下, 就是不知道能不能穿,一直拿,一直試穿,試到很累,不想買。 所以,上網爬文爬了很久。 後來,有一個我忘了什麼名字的網友教, 他在他的部落格寫, 買衣服,在試穿前,先把衣服,攤開,擺平, 看你是肩寬!還是胸部大!還是腹部大! 把衣服,在你大的部分,從衣服腋下的縫線揑起來, 肩寬,量肩。 胸部大,量胸。 腹部大,量腹部。 我以前是量腹部,現在是量胸。 如果,衣服,拉平,擺在你身上,衣服的縫線,剛好在你的腋下中線時, 這件衣服,你可以拿去試穿了, 幾乎,可以穿的下去,而且,略為寬鬆,不會太緊,或太大件。 這樣,就不用茫然的不知道尺寸,一直換。 ---------- 而褲子, 幾乎一定要試穿, 但是,試穿好了之後,請起立,蹲下,三次。 然後,不要拉褲頭,照照鏡子。 看褲子的褲頭會不會移動。 看屁屁的部份,會不會太緊,或空空的。 如果,都不會,這件褲子就可以買了。 而買褲子,最好穿,你平常會穿的鞋, 才方便銷售人員,幫你量褲長。修褲長。 一般都留,鞋底往上3到5公分。 ---------- 希望你們都可以買到合身,好看,適合自己的衣服。 ----------

影音分享-韓國人挑戰《中文聽力十級考試》-趕快來聽聽看,很難哦!我沒看字幕,可有聽懂呢!希望我外文也這麼強,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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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片名稱:韓國人挑戰《中文聽力十級考試》哎呀媽呀|歐巴Studio 影片網址: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rvJ-jTbqJ6A ---------- 以下檔案,和上方的一樣,如果上方連結失效。 請看下面的檔案。 ---------- ----------

經驗分享-(吃飯中勿看!)-原則「不要」隨地大小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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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------ 想想,我小時候,應該是五歲前。 在我養母娘家時,因為是鄉下,廁所並不普及。有公廁。 但很暗,很可怕。大人也很少用。 我和我弟有在我養母娘家前的排水溝尿尿過。 (我養父母會幫忙擋住,別人看不到的。) (尿完,會提水沖水。) 大便,會去廁所啦! 還有一次,大概是我國小一年級,八歲的時候, 在高速公路上,實在是水喝太多,忍不住, 休息站又還很遠, 所以,也在高速公路上,用副駕前後的車門擋住。 我尿尿在高速公路排水溝。 哈哈! 我的小時候,臉皮真的很厚。 沒辦法,不然,我要尿出來了。 所以,在有公德心的現在。 原則,我會勸人,不要在路邊大小便。 但是,例外,可能,可以,但是,要排泄在排水溝。 什麼情況,可能可以呢? 第一、你在外喝酒,茫茫的,找不到廁所的時候。 第二、你帶著,年紀在五歲以下小孩,離廁所還很遠。而小孩子的膀胱還太小,不太能憋尿時。 第三、不能是常態。你牽著你家的寵物,而你的大便袋用完時。 我們家以前養過一條狗,我們出去玩都會帶著牠。牠在家會亂大小便,在外真的不會。牠沒有這個習慣。與其,讓牠用髒別人的廁所地板,倒不如,讓牠拉在排水溝。所以,在沒有提倡帶排便袋的以前,我都訓練牠,拉在,我們家門口的排水溝,然後,我再去清。所以,牠會認排水溝。牠的習慣算很好了吧!我想。 至於,我家現在的貓,實在是太膽小了,足不出戶,所以,沒有帶出門的機會。只有去獸醫那裡體檢時,才會在寵物包裡,出門個幾次。 那你們呢?有在路邊偷尿尿的經驗嗎?有被罵嗎? ---------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