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分享-李貞秀小姐。翁曉玲立法委員。「一國兩區」說法保立委職務。

你要講一國兩區。

我就跟你說一國兩區。

(雖然,我覺得這說法是什麼鳥。)


那你在A區當公務員,要不要服從A區法律。

那你在B區當公務員,要不要服從B區法律。

(不用舉香港為例。大陸有承諾香港是港人治港人。雖然,也是說得到做不到。港人抗議中。)


當你是生存遊戲玩家好了。

你要符合「生存區」裡的遊戲規則,

才不會被槍殺,對吧。


2026年03月11日的新聞標題


2026年03月12日的新聞標題

李貞秀:(立法院院長)韓國瑜,已經給你們台階下囉。

人民是頭家。

頭家也給你台階下囉。(民調)

可以自己離職,不要厚。


妾身不明時,至少安排先停權停職,讓她用立法委員候選人的身份去上節目喊權利,才是對的吧。


(韓國瑜)坦護一個違法的人(李貞秀),(韓國瑜)該當何罪?

算不算,刑法的,事後,幫助犯啊。


法要有明文,對耶。


李貞秀是什麼罪啊。偽造文書。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。

那韓國瑜是什麼罪的從犯啊。

刑總好像有規定從犯也要罰的啊。輕一點而已啊。輕點。輕點。請輕點。


請見刑法第30條,和,第31條。


https://www.msn.com/zh-tw/news/other/%E9%8F%A1%E8%AB%96-%E9%9B%A3%E4%BB%A5%E6%8D%89%E6%91%B8%E7%9A%84%E6%B2%89%E9%BB%98%E5%A4%A7%E7%9C%BE/ar-AA1YqmdD?ocid=msedgntp&pc=ACTS&cvid=69b26ef7d9074e44864476fe5732f4c3&ei=46

↑這篇文,在說,大家以後,會「突然」同意,李貞秀不用遵法的情形下,做臺灣立法委員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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