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情筆記-迷信犯罪,應該也要該當刑法的刑責。
雖然,我們都說,務實,理性,科學。
但是,
只要在迷信的情形下,出現了,可能性一,時,
人就會一整個迷信到底。
所以,為什麼迷信,不能被刑法罰呢。
例如:下符咒。
雖然,我也知道,不是每次都那麼靈。
但是,你知道被下咒,和,看到被下咒。
心情會不爽很久。
有時候,甚至會不自覺得,有點神經質。
(或多或少都會提高一點對身邊事務的注意力。)
客觀條件上,是會影響到精神狀態的。
如果,又加上,有心人(助理。會員。桌頭。乩童。)的操縱,
搞瘋一個人,根本就不難。
對於這種,專攻擊人家精神的人。
比教唆犯還壞。
(利不見傷。)
為什麼,可以,被,用,迷信,二字,就,不被處罰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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