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情筆記-我在想,既然,我們是五權分立,那麼,監察院是不是可以糾正司法院。像同班同學糾正同班同學考卷改錯的感覺一樣。
監察院管監察。
司法院管司法。
互不干涉。
但,司法院人員,尤其是法官,出現,不合乎社會常理的判決時,
監察院不得干涉司法院要重新判決,
但,可以糾正司法院法官,
監察院要做出,你有問題,這件事的行為,
要讓人可以想辦法,讓人可以救濟,這個有問題法官做出來的判決結果。
我的感覺是,五權,像五個同班同學。
雖然,給人感覺,有分數排名,老師有偏愛的學生。
但,如果,出現,有人考卷被改錯的情形時,
即使是被成績吊車尾的同學糾正,也應該要改進,而不是硬拗,你是最後一名的學生,所以,我可以不理會你的意見。
但,被糾正之後,判決要怎麼救濟,就要司法院依法條判斷了。
可能上訴。
可能再審。
這麼處理,看,能不能減少恐龍法官判決的出現機率,大家能接受嗎?
成績第一名的,也要乖乖的當輪值的值日生。
成績最末等的,也可以有機會當糾察隊隊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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