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情筆記-請提案,以後提公投的發起人(只能一人),要支付公投成本的一成費用。(可由政黨出,可由私人機關出,但,不可由公務機關出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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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提案,以後提公投的發起人(只能一人),要支付公投總成本的一成費用。餘九成由中央政府出。
(可由政黨出,可由私人機關出,但,不可由公務機關出。)(所以,就算是縣市首長,也不可以由縣市的政府或議會或村里長辦公室,等,出。)
(最多可分24期支付。)
(提出成立後一個月內用現金繳清。或。辦好分期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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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沒人要修公投。
公投,跟,一般投票,誰的立法權高,大家都搞不懂。
我最討厭,什麼綁什麼。
所以,我老公劉玄顥,跟,我,提這點給立法委員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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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國昌立法委員,用聲音,喊三成。餘七成由中央政府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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