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情筆記-已經積非成是了啦。不是說不能在這裡集會。我都看集會看習慣了。臺灣司法真的爛透了。
每個人看的角度不同。
我看的是治安的不公平程度。
剛剛的新聞畫面。
(未存檔。所以,沒幫別人把車牌碼賽克掉。它可能只是經過的,請大家不要肉搜。)
有人說錯的事,做多了了,不會變成對的。
又有人說,他們只是站著,不會鬧事的。
我都看習慣了。
以後,學法律的。
學禁制區的時候,大概,很沒有禁制區的概念。
用背的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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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闖紅燈的概念,什麼時候,也會變成這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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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,機場,有接日本偶像團體的迷們在機場內集合。
你們也說你們是比照他們的好了。
至少,我就沒有「機場是禁制區」這概念。
因為,看歌迷影迷鬧習慣了。
叫機場,設大型會客(記者)室。機場又不要。
禁制區的概念,乾脆廢掉算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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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第一張照片,不是記者。
他們有別「糾察隊」,想讓自己看起來很正面。
真的越看越像要變幫派了。
(剛看新聞寫,志工隊叫糾察隊看現場,防,網紅吃屎哥來鬧場。我就說吧,這糾察隊一看就有問題。我還以為,他們有可能是要叫糾察隊維持小草秩序咧。)
下張照片這個角度,拍到的,就是記者們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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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真的是警方講的。是很臨時的集會。不用申請的樣子嗎?
(他們集結的海報多久以前發的?)
有麥克風加喇叭耶。
車子還不是停在門口,像黑道的氣派接人法。
而是,有計劃的走到捷運站小南站出口。(聽說走了350公尺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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