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情筆記-寫給被通緝的,柯文哲的隨身女性親信,本名:許芷瑜,綽號:橘子,的,一封信。你可以回來臺灣了啦。
----------
這封信,我想很久。
其實,我一點也不想寫。
我不想寫出司法醜陋的樣子,讓你們期待跟高興。
我完全希望,你們整群被關,錢都吐出來。
橘子小姐。
請你回來臺灣了。
請你跟臺灣司法單位坦白你所知道的事情。
讓司法人員,把你的證據寫在司法公文書上。
如果,政治力大於司法力的話。
你們這群人,可以拿到司法單位,「以上證據,犯罪嫌疑重大。但,仍不足以當證據。」的,這幾個字。你們這群人,就可以整群完美的上岸了。
不管,你們,是,有罪,還是,無罪,的,結果,證據都必須完整的寫在司法單位的公文書上。
然後,
看執法者的一個念想。
你如果一直不回來。
等於,和,你,橘子,有關的人事物,在司法上被判沒事後,在,你一回來,又會全體該當。
因為,你是新事證。
新事證可以對已結的案子,重新再開。
就算不這麼想。
你也不想要別人沒事了,你卻要一直流亡在他鄉吧。
哪怕,你,有,義氣,也有,金援,可以撐。
看你要不要賭賭看,看你去司法單位寫了悔過書之後,會不會沒有被記過或退學什麼的。
要不要,過,不逃亡,能自由的日子。你自己決定。
要,在,哪裡,過,自由的日子。你自己決定。
老話一句。抗拒從嚴。坦白從寬。
你自己衡量吧。
----------
妳如果有被關,就是,馬英九案的余文。
妳如果沒被關,就是,陳水扁案的黃芳彥。
日子是自己的,妳自己想吧。
----------
留言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