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情筆記-土地法應該要新增農舍的定義。
(這也不太算是農舍。這算三合院了。看要不要讓三合院的模樣被保留在農舍的建築裡。)
但是,沒有規定在法律裡面,大家都裝瞎。
我建議。
1.農舍仍是可以蓋農地的3/10。
2.農舍沒有門牌。其門牌是農地地號。
3.農舍,可以有空地,做,曝曬農作物之用。
4.農舍,最高只能蓋二層樓。
裡面只可以有:供農作之人小憩或躲雨之用的生活空間。和。車庫。
車庫,只,能,停放,農供工具機械,和,農用機,和,農用小貨車,和,農用麵包車。
亦可做倉庫存糧的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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