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視節目分享-民眾黨的二年條款,到底有沒有違法?

我並沒有很喜歡他們第一批的二年不分區立法委員。

但是,

這種開創式立約,算不算違法呢?


立法委員的工作期間是四年。

砍一半。聽起來,好像,無所謂。

聽起來,好像,廣納人才。


但,如果,此舉成規,每個黨都立幾百個不分區立法委員。

每個人都任一個月。(或,民間習慣過試用期的三個月。)

聽起來人才濟濟。

但,這工作資歷,和,有人脈的想像。

是不是會造成高度推舉人選的隨便度。


聽說,要給政黨貢獻金,看給多少錢,才可以分配到不分區立委的席次。


這種做法,算不算買票?


所以,我討厭有不分區立法委員的額度。


既然要花錢,不如,去紮紮實實的地方紮根。

買面紙或口罩去走民間。

連這種臉都不敢賣,是要拿什麼去為民喉舌。


不分區立法委員,會不會,是,為黨喉舌。


大家還記得,買官,賣官,嗎?

留言

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

經驗分享-別人的孩子死不完。我好像看到了自己的樣子。小姐姐。我心疼妳。

新聞分享-我想請國防部,驗一下,兩蔣,看兩蔣是否真的是親生父子。

經驗分享-我其實,不是很喜歡右圖的交通方式。

心情筆記-給我爸爸的我的心裡話。

新聞分享-攻擊別國官員的人。尤其是國民黨鄭麗文和蕭旭岑,請你們搬去中國香港住,好嗎。

飲食分享-讓我拜託一下。要賣蜂蜜的。請。種花養蜂。不要用白糖水養蒼蠅,出蜂蜜。

經驗分享-我在這個家,是不能結婚生小孩的,他會被洗腦成,你媽媽不要你,你是垃圾。

網頁遊戲-我好想,叫,我,點點大作戰,600頻道的ONO會友們,都上線哦。

心情筆記-請大家明天跟著我迷信一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