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情筆記-我如果,有考上法院書記官的話,我想去法律諮詢處或執行死刑處上班。
一,我覺得符合我的個性。
二,我實在沒辦法打字像聽人家說話一樣快。(我有自言自語的練習過,五分鐘內可以,但,沒有持續力。打完,我會分心一整天。)
三,我耳力有時候有點問題,我有時實在是聽不懂別人在說什麼,會需要一直確認對方在講什麼,引起對方的不耐煩。
如果,我是跟法官開庭的書記官,我一定壓力大到爆表。
而且,我不追求升遷,只求溫飽。
所以,這二個單位,我覺得很適合我。
我如果去執行死刑處上班的話,
執行死刑前,我會跟死刑犯講說,請你放下一切的恩怨情仇走吧,這樣一來,你遇不到他們,他們也遇不到你,兩清了。
死刑犯請客的錢,我會盯大家把它花乾淨。
不夠的,我來出。
不是要搶福氣,而是要讓死刑犯的心願完全的被達成。
我出的部份,如果,可以申請國家給更好(我不會讓這金額超過100元的啦),我會說,國家補錢,福氣給國家。
吃了死刑犯請客的餐,吃完,要跟死刑犯某某某說謝謝,並說希望你一路好走,別再使壞了。
這樣唸很像在搶檢察官的工作,但,我可能會踰矩的這麼做,因為,我的信仰的問題。
這樣唸也很像法師在作法,但,沒這樣唸,我總覺得有未完的事。
還好,我沒進這單位工作,
不然,大家,可能會被我搞的很迷信,工作會分心也說不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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