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分享-2024年12月03日-師鐸獎女教師被強盜.性侵.殺害事件+大法官提名人,對於死刑的表態,我的意見。支,持,死,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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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,這個案件,我目前,還在看。
我不懂的是,為什麼這個女教師的老公,會說,他們只有一個律師?
這種案件,不是應該公訴,讓檢察官起訴偵辦的嗎?
是基於什麼想法,他們走自訴嗎?
被害人家屬難道覺得律師比檢察官靠得住嗎?
如果,今天是檢察官公訴,可能,會給你們沒有人數限制的武器,不是嗎?
為什麼讓律師自訴?
簡單講,就是律師對律師,不是檢方對律師。
不管我們怎麼想被告,被告只要請得起,都可以,請滿三個人來為他辯護,是刑事訴訟法給他的保障。因為大家都討厭被告,沒有人會想替被告說話,如果,可能是冤獄什麼的,希望有人發現,如果,大家不服氣,只能請立法委員修法,不能拿大法官來開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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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訴和公訴,是不可以讓當事人轉來轉去的。
所以,如果,有訴訟上的需求,要走自訴還是公訴,一定要想清楚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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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機犯罪,真的不可惡嗎?
它甚至連理由都沒有。
原則,犯罪,會有理由的。
有的理由,會被同情,所以,需立法為減輕的狀況。
例:義憤殺人。(例:當場看到另一半偷情,太生氣而殺人。)(→揍人的比較多。)
例:母殺嬰,我有點忘了,是加重還是減輕。
這是針對,出生24小時內的嬰兒,被母親,可能,產後憂鬱,給殺了,的狀況。
母可能沒有死刑,但要精神治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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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6xH6W3wJ1dY
雖然,我支持死刑。
但是,退而求其次。
我覺得,大法官,可以一半支持死刑,一半支持廢死。
(再怎樣都不該全體支持廢死。)
(我覺得,可以全體支持死刑。但是,支持死刑的條件要法律明文。因為,每個人都受憲法的保護。)
(不表態的,沒資格當大法官。還沒遇到案子,就不敢表態自己的的想法,遇到案子,心證又怎麼來。)
然後,辯論。
支持死刑的,如果,能夠說服支持廢死的,那麼,就真的是罪刑重大。
但是,支持廢死的,如果,找出,不該,被判死刑的角度,說服支持死刑的,則,可能有罪證不足,或是冤獄的可能。
所以,我覺得,該讓他們進行辯論,來平衡角度。
但,不管,怎麼說,都不該,與社會預期的公平正義,差太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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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WTKJAfkErRg
大法官被提名人表態反死刑 殺人者人恆殺之「古老那套」
有一位網友說的好:他說,古老的那套,不是死刑。而是,私刑。
有人想被私刑的嗎?
再怎麼兇狠的人,做錯事,都不想被私刑,不是嗎?
而,就是為了維持秩序,才有法律的,不是嗎?
該讓法律來伸張正義。
但是,法律,卻被你們解讀成這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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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麼國內一直有廢死的聲音?
看很多討論死刑的網頁說,
是為了跟歐洲接軌,因為歐洲沒有死刑。
但是,
歐洲人救濟的方式,是警察私刑。
警察會當場開槍射殺罪犯。
而之前,學廢死的日本,也有私刑自行救濟。
難道,臺灣,想變成這樣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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