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分享-2024年12月11日-陳彥翔縱火案(新竹輪胎行,放火燒死自己的家屬共八人事件)。支,持,死,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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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法官認為他,非狡黠陰暴之人。
我認為,他也不是暴力型犯罪。(不是不可惡,而是,他不是這類型。)
但是,衝動犯下大錯,沒有自制力的人,難道真的不可惡嗎?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qzDYA1RkuS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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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要是人,都有想過希望誰去死的想法,
但是,沒有人會真的去做什麼。
了不起,只是腦子想想,過過癮就算了。
看連續劇也是這樣。
而這個人真的動手了。
卻只是因為,他有自首而變無期,我有點難接受。
他沒有救火,沒有報警,
甚至,他的老婆在他放火之後,都衝進去救小孩,而跟小孩死在一起。
他還是,沒有進去救。
沒有自澆水要進去被阻止,沒有踏進去而有燒燙傷痕跡。
只是,在警消到時,裝做要搶警槍自盡而被減刑。
法官大人們,你們會不會也太好騙。
還可以領保險金。
我看到,嘆!氣!耶!
他,完全沒有,出自,己意,中止犯罪,不是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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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件,符合,民國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,的案例。死刑改無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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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問:為什麼,這位縱火犯的太太,和三名小孩,不能入他們家的公媽位?
縱火犯的父親,媳婦的公公,為什麼阻止這種事?
沒有登記結婚嗎?
就算,想和兒子斷絕關係,
也該讓媳婦,小孩,入,牌位,放監獄,讓他兒子拜吧!
不入牌位,也太可憐了。
感覺變孤魂野鬼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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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,請立委諸公們行行好。
請講:廢死,或,死刑。
不要講:反廢死。
一堆人聽不懂反廢死是什麼意思。
雖說,負負得正,但是,我們不是在做國文上的研究。
把話說得複雜,並不會讓自己聽起來比較高竿。
希望你們弄公投的時候,是寫,支持廢死,或,支持死刑。
不要寫支持反廢死。
之前的公投,寫反廢核四。請問:是支持,還是,反對?
結果,答案,又是支持,還是,反對?
希望死刑的公投,不要這樣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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