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分享-2024年12月25日-娃娃機,這樣設計,有沒有違法?算不算詐欺?

(照片為網路找的。不是新聞裡的娃娃機台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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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看新聞: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YsLKcx2CMQk
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GrD2GdU860Q
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rxs0U11mzw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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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立場和消保官和律師不同。

消保官認為:有貼公告,不會騙到熟門熟路的人。
(我沒記錯的話,民法及刑法,好像有,保護,經驗、知識淺薄的民眾的要件。)
(刑法,亦有,法條明文規定,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。)
律師認為:有貼公告,所以台主沒詐欺。
有消費者認為:娃娃機可以增加難度。它是增加難度。

來自這幾則新聞,我讀到的暗示是:台主可以主張貼文的人毀謗罪。但,台主不計較。

所以,我,PO文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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咦,艾注意。(台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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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覺得,雖然,他有貼一張公告,告訴你,你只能夾娃娃機洞口的那一隻。

但是,不符合,我們期待,整個機台,都能被夾取內容物的設定。

先投錢,夾不到,或,覺得夾子詭異,然後,東看看,西看看,才看到公告的人,多的是。


雖說,沒先看公告,是自己笨。要活該倒楣。

而看到公告,拒絕消費的人,被說,因沒有消費(沒有被騙),所以不能主張台主有騙。

如果,這樣的說法,真的符合大眾對娃娃機消費的期待。

消費者,為什麼放影片至公眾,或,請記者去拍,而沒有被大眾撻伐。

反而,讓看到的人,警惕,或,一個傳一個的宣導,「消費前,咦,要注意。」


這樣的觀感,真的不是詐騙嗎?


(你們要怎麼抓詐騙集團?)
(沒被得逞,算他沒騙?可以這樣說嗎?那詐騙集團的無罪,是在懲罰警覺性高的人嗎?)
(沒被得逞,算詐騙集團未遂嗎?我老公說是。著手後,就論既未遂。)


如果不是詐欺,那麼退而求其次。

我想問,為什麼,有些廣告,會被主張廣告不實?

它也有說啊,使用上會有個人體質的問題。不是嗎?(→這難道是,比民法還大的,新「帝王條款」嗎?)

 
唸過法學緒論的都知道,子法(公平交易法)可以大過母法(民法)嗎?

請大法官釋憲!!!
(我知道不是這樣寫就能聲請啦!讓我「吠」二句嘛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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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道為什麼說「六法」全書嗎?明明法律就那麼多條。
(六法,指的是憲法、民法、刑法、民事訴訟法、刑事訴訟法、行政法等六大類別。都是國內法。)
(其中,憲法            ,叫成文法,叫公法。)
(其中,民法            ,叫成文法,叫私法,叫實體法,叫普通法,叫母法。)
(其中,刑法            ,叫成文法,叫公法,叫實體法,叫普通法,叫母法。)
(其中,民訴及刑訴,叫成文法,            ,叫程序法。)(行政訴訴法亦為此項。)
(其中,行政法        ,叫成文法,叫公法,叫實體法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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