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分享-娛樂稅,和贈與等相類似的稅收,到底要不要免徵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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蔣萬安在2024年11月29日,發表他認為,應該停止課徵娛樂稅的立場。
我和我老公聊,我老公是沒什麼意見,他說,如果免徵,有個好處,就是商人不用為了免被課徵這麼高的稅率,而巧立很多看不懂的名目。
而是讓交易,全部回歸營業稅、買賣交易稅。或所得稅。
而我認為,如果這點可行,那麼贈與、遺贈、遺產稅,也應該被免除。
因為,能得多少除了看自己的命之外,
免除這三種稅收,可以讓得贈者,照實申報。而不用想名堂去洗、去騙。
我想讓基金會,真正變成,想做善事的人的金錢集合體去做善事。而不是,有錢人的洗產工具。
讓捐款,不是只能捐給宗教而已。
雖然,錢一多,不管是什麼團體,都會動歪腦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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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還是覺得要有娛樂稅,針對,例如:PUB、賭場...這種煙、酒、賭類,原則上,不推給大眾去消費的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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