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情筆記-這點我沒思考到。吳靜怡對外配的參政權講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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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是臺灣人要等到23歲,才有被推出來被選舉的權利。
(憲法規定。滿23歲,才可以被選成民意代表。)
那麼,為什麼,外配不用被這樣規定。
尤其是,目前,要被國民黨鬆綁的中配(大陸籍配偶)參政權。
吳靜怡講對了。
雖然,我覺得,先給他們國籍,我是沒關係。
(置產。存款。保險。工作權。)
但是,選舉和被選舉權,的確要限縮一下才公平。
我們也是滿18歲,才有投票權的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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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看這則影音:(沒空的從1:03:53開始看。)
2025年11月28日-突發琪想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PnM0GHFfis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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