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情筆記-希望我的個資,不會被盜用成別人的新護照!(2025年06月20日更新)
(這本好像是2024年新版的臺灣護照,不知道我有沒有找錯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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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不要藉口是為了聲音,或聽聲音而做,我不接受這種說法。
不管你們今天是做對事,或做錯事,都是來自你自己的想法和決定。那些不是聲音做的,要能自我負責。不然,很不公平。
我也沒有聽到什麼聲音。(我和聲音不狡猾。你們才是。)
聲音是一個人,我以後會講他是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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它是發生在台南市(不是台南縣。請不要更正我,我知道現在合併叫「大台南」。),一間土地最多的大型醫院裡的事。
我的東西不見了,因為我沒有證據(沒有人證和物證),也沒有人承認,所以我不能寫出這間醫院的名字和單位。
不管你們想不想留言問,我都不能寫出來,但我沒有說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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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民國107年12月14日~民國108年03月13日。住院住了整整89天。
什麼情況住院的,我以後會講。
本來,護理師叫我養母,把我的包包拿回家,說,私人物品放醫院會失竊。
但是,我習慣包包放身邊。感覺身邊有個自己的貼身物品比較安心。
像有人到陌生地方一定要有小毛巾、小玩偶,才睡得著一樣。
我的安心品,就是我的包包。
不過,和他們不同的是:他們的東西不能洗,不能換。
我的包包可以洗,壞了可以換。
我的包包有很多我的私人物品,讓我無聊時,可以拿出來玩。
尤其是大量的各年齡層的我的個人照片。
從小到大,我的東西,沒有失竊,也沒有搞丟過。
所以,住院的時候,包包沒有被我養母拿回家。
我住院期間,
我的包包放在我的病房裡,能上鎖的個人寄物櫃,
(每個病房裡,都有一個獨立的上鎖的個人寄物櫃,和個人衣櫃,號碼跟病床號一樣。)
(上鎖的寄物櫃,在長條型衣櫃的正上方。時間有點久了,印象中,好像,不用開衣櫃的門,就可以看到上鎖寄物櫃的門。上鎖寄物櫃大小,大約二個 A3。)
而鑰匙由護理站保管。
(他們的規定就是這樣。)
住院時,有被護理師寫「寄物單明細」,然後,「寄物單明細」收回去放護理站文件匣,所以,他們知道我包包裡有什麼東西。
住院期間,我被要求換病房和床號一次。不過,還是在同一層樓。
我本來不願意,想說靠窗比靠廁所安靜,但是,護理師們很堅持。
所以,我換了。
他們把我上鎖,和沒上鎖的東西都拿出來,也核對了「寄物單明細」一次,
這時,沒有異常,我就被他們換病房和床號了。
有點忘記病房號和床號了。
換好病房後,護理師叫我自己整理自己的東西。
包包上鎖前,又核對了「寄物單明細」一次,
此時,也沒有異常。東西都對。
就上鎖包包了。
住院期間,我有請假回家上網幾次,核對資料時,就開始不對了。
我的包包在「出院當天」,和醫院,核對「寄物單明細」時,
包包裡,
我紀念用的4~5本從小到大的過期護照、
3顆,刻著我本名(王宣縈這個名字)的個人私章,
這二件東西確定不見了。
包包裡的皮夾裡的錢,倒沒有消失或變動。
包包裡的郵局存折,也沒有消失或變動。裡面只有幾千元存款。
沒有其它存折。郵局的私人印章沒有消失或變動。
(聽說小青蛙招財,我的郵局本是小青蛙的Logo,我很喜歡我的郵局本,所以,才放的。)
(現在換新,沒有小青蛙,我就把郵局本和印章抽起來,不放包包了。)
包包裡的手機和手機充電器,也沒有消失或變動。
包包裡「未過期」的「一本」護照,也沒有消失或變動。
而我五專的畢業紀念大頭照。直到我2024年09月要寫部落格時,才發現不見的。
我沒有要影射什麼,但是,東西不見是事實。
因為沒有人承認。
(雖然,整層樓的護理師,一個傳一個的在問。)
(出院後,不放心的我,用我家的室內電話,打給醫院,是護理長處理的。她說我住過的二間房都找過了,沒看到。)
病房、病房裡的衣櫃門正前方、病房走廊、護理站,都沒有監視器,
我沒有證據,也不知道我的包包有沒有對方的指紋,
(現在更麻煩的是,我出院半年後,就換包包了。因為,我的住院用的舊包包破掉了。)
所以,我也沒報警,只能默默的希望我的個資,不會被拿去做不法用途。
而,我東西不見的同期間,有女病患的紫色三角蕾絲內褲不見了。
不見的當天,全部病患的衣櫃和行李都被護理師翻找,就是沒找到。
不知道,這二件事,有沒有相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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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我出院的二、三年後,我養母在家裡接到了一通戶政事務所的電話。
問我養母她是不是叫什麼名字?我媽說對。
問我養母有沒有來戶政事務所申請全戶戶籍滕本?我養母說沒有。
她說有點奇怪,有一個女人說她是我養母,要申請全戶的戶籍滕本。
我養母說,她是騙子,別給她。
戶政人員說好。她會報案,就掛電話了。
我和我養母在猜,那個女人一定知道我養母的個資,
但是,不知道是哪一個背錯了,還是照片和戶政人員電腦資料庫裡的不像。
戶政人員才發現不對勁,才打電話過來問。
(2025年05月09日更新此行,希望去的這個女人,不是我老公的親生媽媽或妹妹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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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月而又過了二、三年,新冠末期,健保開放給65歲以上老人,一個月可以免費領一次快篩。
我去幫我養母領了第一次,沒有問題,有領到。
第二個月要去領第二次,藥局一刷健保卡,說我養母已經領走了。
我說不可能,我才剛來領。藥局說剛領走。(我忘了問在哪裡領走的?)
我回家問,沒有半個人去領,我養父還說:不是妳要幫妳養母領嗎?沒人去領啊。
我和我養母一直覺得很奇怪,但是,也沒報案什麼的。
後來,就沒去領,所以,也不知道第二次的情況,有沒有發生第三次、第四次什麼的。
不知道是不是被別人領去賣。
(2025年05月09日更新此行,希望去的這個女人,不是我老公的親生媽媽或妹妹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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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想想,不知道這篇文的全文訊息,有沒有連貫性。
畢竟,我住院,寫的資料,是我和緊急連絡人我養母。其它家人的沒有寫。所以,才知道我們的個人資料。
而且,都是發生在我出院後,也太巧合。
好久以前的事了,不知道要不要報案。可能只能內傷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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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04月18日更新
我知道,我老公,給我的說法,
那就是,他叫人偷我的資料給他,這個偷的動作,只是為了證明,他有聽到聲音。
而那個偷的人,真的有把東西給我老公。
但是,
在我的觀念裡,
有我老公十成十保證沒事的說法,
加上,
完全沒有監視器,跟,監聽的情形下,
你既然偷了,
我也有心理準備,會被盜用,很難解釋,跟脫身,而被抓到監獄裡關了。
為什麼不用呢?
監獄,或是,檢調,
有你們要保護的人嗎?
你們,喜歡,說謊,跟,玩,
我也來攪和一下。
也許,你們,天生善良,不忍下手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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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06月18日更新
我在2025年06月14日,被我養母,逼吃藥。
我在2025年06月15日,被我養父,逼吃藥。
我在2025年06月16日,被我養母,逼吃藥。
我在2025年06月17日,被我養母,逼吃藥。
我在2025年06月18日,被我養母,逼吃藥。
我在2025年06月19日,被我養母,逼吃藥。
我在2025年06月20日,被我養母,逼吃藥。發胖了。本來瘦到了68公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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