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分享-2024年10月29日-桃園的擄童案!支持死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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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片段-01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cWe57Y35f9E
這個小女生,還好她有尖叫,引起別人的注意,救了她。
有的人,會掙扎,但是叫不出口。
除了害羞,或害怕外,可能是因為本能。
如果,今天遇到一個叫不出口的,那麼,可能,犯罪者就得逞了。
新聞片段-02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Irm5bE7LH48
遇到壞人有「抓住」和「趕跑」二種。
如果膽子大一點的話,
請幫忙的人,學一下公車司機,把罪犯「控制住」(安全為上),並載到警察局。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T2RYd2fyFi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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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猜,警方第一時間沒有逮捕他,可能是因為他不是現行犯了。
而事後逮捕他,可能是因為調查後,發現他有犯罪事實。
(現行犯的規定需不需要改我不知道。)
(但是,我知道,有時候,書讀多了,會不食人間煙火,和不近人情。)
(我也知道,人要懂得保護自己。)
但是,如果,警方有建議雙方和解。
我是覺得警方失當。
強制猥褻怎麼可以和解。
「拉拉扯扯」和「打人」的這二個舉動,是不是身心障礙者實施,比較不好猜。
可能是身心障礙者,可能是壞脾氣的正常人。
雖然,這個案件的犯罪者,有殘障手冊。
(唉~身心障礙有比殘障,意思解釋上,好懂嗎?我沒有輕視的意思,我道歉。)
但是,會想到「性」的,是有多瘋?!
唉~
雖然精神有問題的人,可能不用被關什麼的。
但這要強制治療吧!
希望醫生,跟法官一樣,要有勇氣。
先正確的判斷病患的病情。不要誤診。
沒病就是沒病。有病就是有病。
發瘋、發狂、瘋狂,和抓狂,哪裡不相同?
人格分裂(或精神分裂、精神病),和多重角色扮演(COSPlay),和多重人物裝可愛,和幕前、幕後的藝術工作、表演者(尤其指聲優和演員),又怎麼分呢?
強迫症,和潔癖,和愛整齊,有什麼不同?
憂鬱症,和沈默寡言,和不愛理人,和情緒低落,和提不起勁,你分的出來嗎?
躁鬱症,和毛毛躁躁,和躁進,和情緒起伏大,你分的出來嗎?
思覺症(幻想、幻覺、幻聽),和想像,和嗑藥,又是哪裡不一樣呢?
密集恐懼症,和什麼對照,有點想不到,但,我覺得每個人都會有一點,尤其是看到同一物種大量出沒時,例如:蟑螂、螞蟻、蟲...只是不能體會數大便是美而己。不用太在意。
有攻擊性,和想揍人,又怎麼區別呢?
然後,
正確的評估,病患是否有裝病(為了不被關入監獄),或裝痊癒(為了從醫院逃出來)。
也希望,政府能有一個醫療機構,關著,這些犯罪,並強調有精神疾病的人。
不要讓一般醫院,負擔這些人,而壓縮到一般老百姓的就診權益。
也不要讓一般醫院,為了省事,而將他們轉到瘋人院等。
雖然,都會想到,把他們銬著就沒事了。
關在醫院,人也會瘋的。
不要以為關醫院,會比在監獄輕鬆。
都一樣不自由。
這麼講,好像又怪怪的。
我是支持死刑的。
「意圖(故意的故意→我沒記錯的話。)奪取、奪或取(包含:虐、偷,暗的來。)」,他人(包含男、女、人妖、孤兒、流浪漢...等。)及活體物(動物、寵物、昆蟲、爬蟲、水中生物...且不論有沒有主人都包含在內。)之「生命(周星馳:要你命三千...)、身體(性犯罪、想致對方重傷,而不是其它行為既未遂後,對方有重傷的情狀。...)、健康(醫療犯罪...)」的犯罪,不管既未遂,我覺得都該判死刑。
(不用等結合。單獨成立就該當。)
(我覺得造成人重傷很壞耶。雖然可以賠償對方,幫對方安裝假的。但是,智力和精神要怎麼恢復。雖然,也不能無上限的要求賠償。)
「想致對方重傷,而不是其它行為既未遂後,對方有重傷的情狀。」→意思就是:本來就打算弄殘對方,而不是其它故意或過失的行為,造成對方精神或身體的殘廢。
也包含:1.把對方弄失智、弱智、精神耗弱(啼哭)、精神失常(像被強姦的,可能就會變這樣。)。
2.把對方變成精神上的廢人。身體並無殘障,智力也正常,卻無法獨自生活的人。
(像靠爸、靠媽族。)
(像各國職場、學校的冷暴力。)
(像日本教育。)
3.把對方變成無自理能力的人。(除了失智、弱智外,還有植物人。)
(打獵、殺魚(海產店)、合法屠宰場,要怎麼免責,我不知道。)
(針對「植物」下手,算不算死刑,我還想不到。雖然已經展露惡性了。)
(環境污染算不算死刑?因為人和活體物,會活不下去。但有些污染可以恢復無污染的狀態。)
(因為既遂,下手的人,可能針對一個,可能針對多個。)
(因為未遂,下手的人,一定會再等機會。總不能等到他得逞吧!這樣法律是要保護誰?)
(一個法益,一個死刑。)
反過來解釋,
如果,有一天,我犯死刑之罪的話,
我也情願被死刑。
也不想被關著。
就當成是我的一種自私。
請,法律,而不是政客,尊重我的意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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