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情筆記-立法任務-請懂法的人進來看一下。很重要。算是志願義務役。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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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建議立委們,把憲法增修,移動到,憲法本文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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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建議立委們,把大法官釋字,每一號釋字,都轉換成條文,增列在釋字對應的法律裡。包括憲法。
不是刪除大法官釋字,而是,把這些內容轉換成基本的條文,寫在釋字對應的法律裡,讓,學法律的初學者,背法條,就可以背到法的全貌,而不用等,老師,或,先進,幫他們解釋大法官釋字。
法律條文也該更新的。
不要怕人變聰明。聰明反被聰明誤的。
人還是老實點的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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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類似的法律找出來。如果性質雷同的法律,就合併成一個法。
我知道,最近,民眾黨立法委員黃國昌,提了很多法,有些,我聽著聽著,總覺得,他提的法,可以合併到其它法去。但,又想不出要放哪裡好。
請大家想想看。
如果,不能合併的,則,忽略我此點建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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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於判決和判例,則,暫時不動。
因,有爭議的情形不少。
如果將其見解融入法條,怕會影響很多人的權利義務。也會更改很多是非黑白。
所以,我認為,暫不適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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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,立法委員,不見得懂所有的法律。
所以,需要各類科法律人,幫忙這個工作。
這個工作,說大不大,說小不小。
一旦,條文寫錯,那麼意思會完全不一樣。
所以,需要,反覆查核。
希望懂法的人,可以幫這個忙。
這個工作,我很早以前,就跟我老公劉玄顥聊過了,不知道,他有沒有擬他的寫法。
呵。
我唸書時,就有幾個想變更的法條。不過現在忘了當初怎麼想的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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