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情筆記-被檢舉多次。隨時有可能被關站。大家要看。要趕快。我不會備份。也不會再開站。大家要看。要趕快。
如題。
你們沒有讓我撐到2025年08月09日,我老公劉玄顥來,再刪我的裸照哦厚。
我第一次被檢舉時,就把部落格加封了。
我都加封了。對吧。
為什麼還要檢舉我呢?
被檢舉過後,我部落格首頁的「搜尋」功能,都亂跳。
打關鍵字,都不知道在跳什麼文章出來。
我只有備份826要告王鴻薇的普發一萬元現金訴狀內容。
我會告你的。王鴻薇。你不用怕。
我會先去告,等到拿到普發現金一萬元,再撒告。
聽說你本人要來我家拜訪哦。隨便你。
付錢。
付錢。
付錢。
聽說,檢舉我的去跟我老公劉玄顥拜託,叫他用聲音跟我講,他去檢舉我,是希望我把我的裸照刪掉,開啟部落格,不要加封,那樣,才會有更多的人可以看到我在寫什麼。
我可能救人,可能毀人,可能亂講話哦厚。
謝謝你的心。但,我被檢舉是事實。幾次後會被關站不知道。所以,我還是很生氣。
以下三行,不是寫給檢舉人的。
付錢。
付錢。
付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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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08月26日更新
我今天打電話去台南地方法院詢問。
我要告王鴻薇一萬元。
我是原告,要先支付訴訟費用新台幣1500元。(我錢花掉了,沒有錢。本以為,可能只要訴訟標的千分之一。)
王鴻薇是台北人,除非是票據,不然,我得以原就被,去被告的所在地法院告。
也就是要去台北地方法院告。
可惡,我沒有旅費。
我知道要防濫訴,所以,有訴訟費用的設計。
但,
想告一個人的成本還真高。
可惡。可惡。誰叫我沒有錢。不然,我就能提告了。
出一口惡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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