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分享-你們台中市市政府有公文表達的這麼積極,為什麼,平常的檢查工作,不是各縣市的表率?(爛食用油事件)

----------
你們台中市市政府有公文表達的這麼積極,為什麼,平常的檢查工作,不是各縣市的表率?

你們是不是覺得,做事,像平常開記者會一樣。
只要一直講,類似「依法行政」的新聞稿,做,類似「依法行政」的事務,就可以了。

只要會寫作文的都知道。要怎麼寫,作文會滿分吧。
誰不是各項合樂的。

出包時。

盧秀燕市長,不也,第一線,說,我們很關心食安。

她沒有,說,誰管食安去死啊。

結果。

行動,有沒有可以證明的證據。
----------
原來,業者,不用主動通報哦。→台中市市政府說的。

上述新聞網址截錄新聞片斷:
台中市長盧秀燕今召開縣市線上反毒油國是會議,研議推動修訂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,副市長鄭照新透露,中市府與中台灣治理平台2024年就因為蘇丹紅食安事件,發現食安法的這個漏洞,一共向中央提了5次,核心重點在於規定食品檢驗機構若驗出不合格,必須「主動通報」。台中市副市長鄭照新今日再次還原事件原委與時間軸,連續向中央提案修法 5 次,全部遭到食藥署拒絕打槍,最新一次回絕甚至就在今年 3 月!他秀出回函反問「為什麼」?

鄭照新精準指出,這次致癌油最關鍵的問題並非業者「沒有檢驗」。根據現行《食安法》規定,以中聯油的規模,每半年須自主送驗一次,亦即每年本來就依法要檢驗 2 次。然而,現行法規的嚴重漏洞在於:若檢驗出不合格,係由「業者自主通報」,這便極可能導致業者隱匿或延遲通報。因此中市府才積極提案,主張必須修改法規,改由「第三方檢驗機構」直接主動通報主管機關,才能真正發揮監督功效。
----------

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