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視節目分享-我是覺得可以網路公示,由傳真和公文通報。(爛食用油事件)(食用品的檢驗。我的建議。)
要規定食用品的檢驗。每半年一次,至少,一年一次。
忙得過來的,可以三個月驗一次。
每次的檢驗,除了實驗室自留資料外,
一份給廠商。
一份給地方政府。
一份給中央政府。
一式四份。
一檢驗出來,三天內,要把數據通知出去。
通知出去的方式,有二:
一是:上述的資料,同時,寄給。中央主管機關。地方政府。廠商。(這點,一定要做。費用由廠商支付。)
二是:上述的資料,優先在寄出文書時傳真。(這點,實驗室,可做,可不做。傳真費用由廠商支付。)
(為什麼,不讓實驗室直接上網登記。因為。網路安全問題。一般政府網路是封閉式的。)
用寄的速度太慢。
廠商,可以要求,數據一出來,就請實驗室傳真。
實驗室並要求,廠商收到傳真時,回傳,「已收到資料,謝謝」,並把傳真附卷。
各單位,收到傳真,就要立刻登記資料。
廠商也要隨時去看,中央和地方政府,有無登記他們的檢驗結果。以防權利受損。
傳真,是額外的做法。
不能排擠文書用寄的。
文書,全部都寄雙掛號。
數據全由實驗室來寄(要註明出自哪一個實驗室)。不然。實驗室也要被罰。
沒有登記記錄,即使,食用品合格,亦要罰鍰。
強制,食用品一定都要檢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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