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情筆記-我想請問,現行法規,「共有」裡的共有人要賣出自己的那部份時,有規定,只能賣給其它共有人嗎?

我想請問,現行法規,「共有」裡的共有人要賣出自己的那部份時,有規定,只能賣給其它共有人嗎?

如果沒有。

我希望法律有規定,
「共有」裡的共有人要賣出自己的那部份時,
原則,
先賣給共有物的其它共有人。
例外,
賣給政府。

因為,共有物,實在很麻煩。

平時好好的,一有事要處理時,大家推東推西,政府公權力又無法介入讓事情簡單化。
(只能靠政府開罰單用逼的。有人又皮皮的,沒在怕。)

所以,我提出我的建議,給修法單位參考。

留言

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

新聞分享-民進黨王定宇.林奕華.黃偉哲.等人的抓耙子事件。

經驗分享-希望,各縣市,各區,各村,「廣設」衛生所。擴大考招吧。

心情筆記-給我最愛的Super Junior-謝謝希澈寫詞的,始終如一(ONSAEMIRO.온새미로)。(2026年07月20日更新)

電視節目分享-我在想陽光法案。找出「貪污預備犯」的可能法。

新聞分享-我看新聞看的有點累。我想嘴一下陳智菡砲轟的法律。

新聞分享-725你們想遊行的去遊行啦。請記者每天幫他們洗一下新聞版。

新聞分享-盧秀燕市長推的真乾淨耶。(爛食用油事件)

心情筆記-你們廠商以後換原物料時,請先小宗的取樣,製作。製作後,檢測品質,正確無誤,再全部原物料下去製作。(爛食用油事件)(食用品)

新聞分享-你們到底懂不懂交通法規啊。居然要修法弄色線的顏色。

心情筆記-我是希望要都更一起都更啦。我討厭釘子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