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分享-關於非法移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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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民有幾種:金錢移民、技術移民...等。但是各國好像都不喜歡政治庇護,跟貧窮移民。
有些在自己國家活不下去的人,好像都需要尋求另一個開拓的地方。(像早期陸來台,英至美一樣。)
不知道臺灣歡不歡迎這些人。
我覺得,可以每年,定額的,開放給貧窮移民。開放給全世界申請。
在臺灣農林漁牧、體育業,盛行的縣市,蓋宿舍給他們住。(一個人住16年)(家族在一起)
來臺,要連續受六年的國小國民教育,學會繁體字的聽說讀寫。和學會電腦。
每個月比照勞基法最低薪資,由政府各縣市給他們零用錢。
六年完成學業後,到農林漁牧、體育業,工作滿10年。薪水老闆出。一樣要符合最低薪資。
滿了10年後,搬出宿舍,可以改職業。做自己喜歡的工作。
你們歡迎他們嗎?
基於人道,我歡迎,但,我有點擔心治安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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