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情筆記-一堆違憲違法的傢伙。民眾黨立法委員黃國昌的公聽會新招。搶奪民意民權的人該當何罪?(民眾黨在國庫通黨庫。)
韓國瑜選不上總統,用擴權法案,想讓自己的權利比天高。
(雖然失敗。但,至少還,假裝立個法,裝一下高尚。)
黃國昌更狠。
要,越過憲法,彈劾總統的規定。
自認,不知道是什麼職位的職位。
(剛,黃國昌,用聲音跟我說:神明。)
要在全臺辦公聽會,趕賴清德下台。
是黃巾賊嗎?
搶奪民意民權的人該當何罪?
我說,臺灣有選舉制度和考試制度,要往上爬,已經夠有機會了,還在違憲亂政,你們做的真夠丟臉的了。
民眾黨在國庫通黨庫。


留言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