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分享-我不覺得簡舒培市議員指揮辦案哦。有人自白在犯罪。有人請警察辦案。哪裡不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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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www.msn.com/zh-tw/news/national/%E5%A7%94%E8%A8%97%E8%A3%BD%E4%BD%9C-%E6%B2%B9%E4%B8%8D%E5%BE%97%E4%BD%A0-%E5%AE%A3%E5%82%B3%E7%89%87%E9%81%AD%E7%B0%A1%E8%88%92%E5%9F%B9%E9%BB%9E%E5%90%8D%E6%9F%A5%E8%BE%A6-%E8%94%A3%E8%90%AC%E5%AE%89%E5%8F%8D%E6%93%8A%E4%BA%86/ar-AA28Vwkp?ocid=msedgntp&pc=ACTS&cvid=6a6971b8427e4fbb9ff25838ef47e887&ei=20&cvpid=c952789f2df14445cacdeb75fe5df229不然,照你蔣萬安的立場。
市議員,被遭受刑法的侵害時,要,安安靜靜的嗎。
市議員,不可以為了保護自己向警察請求保護嗎。
不然,你們絕食小藍雞,絕食,又沒有被趕,又有警察組長級的保護。
誰才在指揮辦案啊。
請,知法懂法的人,看台北市虐童案事件,蔣萬安怎麼閃躲而抓他,好嗎。
通聯記錄也可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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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民黨的市長。警察對國民黨的人已經很好了啦。
警察給你一次機會,請你下架影片,很好了啦。不是嗎。
我是贊成直接把人帶走。
我大概也猜得到,會用,沒有立即的危險,這種理由,幫他開脫啦。
沒有抓人,不會寫到憲法去的啦。
我覺得可以支撐警察系統。
但,
我也不想給165錢。
165都會說,沒有被騙到錢,可能就查不到詐騙這種說法了。
(我就是這樣。165有打電話來。確認我沒有被騙到錢,但,我有說,我懷疑,我的網購網站,和,便利商店等物流商有詐騙集團的人在偷資料,不然,為什麼,我一換取貨點,他可以馬上改。不也不了了之。)
所以,才有檢察官付1元,給詐騙業者,看起來,像,設局抓詐騙。檢察官還被罵可恥。說檢察官有公權力自己不抓,還跑去跟警察報案,增加警察工作壓力,什麼的。之類的話。
我覺得,沒有騙到錢的詐騙者,在臺灣的待遇真的很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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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察保護犯罪者,你們活該被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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