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視新聞分享-人事費不能砍,平常的業務費也該明文不能砍。
我是美國派的。
敢動,我就敢讓大家只打卡,不上班。
(打完卡就走。鐵門不升上去的。)
(鐵門貼不上班的原因。請民眾去找他們辦理。)
(行政院院長也一樣。只打卡,不上班。)→當然,你可以輕裝,過想上班的祈禱日子。
(警察、消防也一樣。只打卡,不上班。)→民眾自求多福。自己學保留證據,等他們上班了,再報案。
公務人員有感。民眾也有感。
誰也賴不掉。(不用聽政治人物多會洗白,和,多會講文章。)
誰砍的。再叫公務人員集體訴訟,告砍的人。請他付錢。
(不要藉口公務人員不受勞資法保障什麼的。)
但,你們,不是。
所以,
就你們的觀念。
我覺得,
就人事費與平常業務務,這二種錢,明文不能砍,其它的我覺得可以審。
因為,時代會變動。
有時候,錢的名目,和,使用的範圍,會有出入。
所以,我覺得,其它的費用,可以討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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