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(死)老百姓的心聲-非政治文,勿筆戰-全臺,是否可以,開放人行道,劃停車格,停機車和腳踏車。
本文是2024年11月02日,晚上08點10分寫的。
為了統一文章類別,所以,把此文時間改成2024年09月22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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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個機車族。每次出門找停車位,都需要找很久。
有時候,看著店家門前,騎樓,有劃停車格想停。
都會被趕。
不走,又怕想做生意的他們,會對我的機車動手。
雖然可以走法律程序,保護自己。
但是,大部份的人,都是摸摸鼻子,算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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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人行道,我很想把我的機車停上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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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想跟行人搶路權,
而是,
有的人行道,真的規劃的很大耶。
如下圖
(還有比這個更大的人行道。)
我在想,是不是可以,全臺,將人行道,結合,停機車和腳踏車。
而這樣的停車服務,請「免費」。
機車方面:除了,規劃,符合,一般最大的 125 CC 機車體型能停入的停車格外。在人行道的「開頭與結尾」,各設一個重型機車結合殘障機車位的位子。如果人行道很長,看是在100或是200公尺處,再又,多增設一個重型機車結合殘障機車的停車位。
畢竟,很多重型機車都反映,他們,卡在,停一般機車格停不進去。停汽車格,又被移車。這種二難的問題。
如果,人行道停機車,可以考慮進去他們的停車問題的話。我想,各機車族可能可以減少停車的頭痛問題。
腳踏車方面:除了Youbike可以停之外,也增設幾個停腳踏車的腳踏車車架,讓腳踏車可以免費使用上鎖的服務(用簡單的四碼密碼鎖就好了,不用搭配鑰匙,以省弄丟鑰匙的成本),而且,這樣的設計,也可以防風、防別人移車、偷車、使用竊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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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行道,外側的,界石、路緣石,一律規定「要劃警示線」(請全臺統一警示線的顏色),以提醒用路人有接縫,才不至於摔倒或摔車。
我有一次,停在店面買東西,回家時,他店門口的界石並沒有劃任何警示線。結果,天黑,看不清楚我,一口氣騎下來,差點摔死。後方的車也被我嚇了一跳。我現在還心有餘悸。
(要像這樣,要劃警示線。)
我覺得如果人行道開放停機車、腳踏車的話。
這些車輛,適合,停在人行道外側,「靠馬路」的位置。
而劃警示線的界石、路緣石,全部設計成斜坡,方便每一格直接上下,而不用駛進人行道,停車或挪車(有的人,不太會停車,會手動慢慢喬角度,我剛開始學騎機車時也這樣)。
而劃警示的界石、路緣石,一被設計成斜坡,走路時,要怕使用人會跌倒。不管路面什麼材質,有的人不太會使用斜坡,走路很趕的人,也怕會扭到腳。怎麼設計才好,我就不知道了。
而人行車內側,「靠建築體、公園、堤岸...」的位置,則要留雙向道,至少給「二輛」「輪椅、娃娃車、寵物推車...」,可以進行會車動作的空間。這裡的設計要平整,除了,人行道的開頭、結尾、人行道路長中間幾處開口處可以中段上下的出入口斜坡外,其它行人走的位置,都不許有斜坡。而一來一往行人會車的中間路線,要設置導盲磚。
由於機車和腳踏車,不用,直接,騎上人行道進行停車,所以,不會和行人爭道,人行道開口處的斜坡,就不用設置鋼條,防止車類進入。這樣,使用輪子類工具的行人們,就可以把輪椅,或推車,正確的推上人行道,而不用冒險的走車道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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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「消防栓、公車站牌(公車亭)、路燈、指示牌、各燈類號誌、各類電箱、各類電信箱、環境植栽(根會突起的關係,希望樹種少一點。希望多種,完整長大後,不會結果實,不會脫皮,且樹體高度在100公分以下的樹種)」,都放置在人行道外側,「靠馬路」的位置。
人行道內側,「靠建築體、公園、堤岸...」的位置,則可另架設「路燈(像餐廳在用的,100公分高的導引燈)」。
一共有二種路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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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道,同是用路人的大家,是否贊成人行車開放停機車和腳踏車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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