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情筆記-新憲法訴訟法違憲。會不會連舊憲訴法本身都違憲,而能恢復成原大法官釋字的狀態。(2025年12月22日更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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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道,昨天判違憲的違憲理由。
新的憲訴法違憲。恢復舊憲訴法。
這個恢復理由,會不會延申至,舊憲法訴訟法本身也違憲這件事,而回歸大法官會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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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有寫部落格表明,
我認為,原來的大法官會議只要改一下,就很適合了。
實在,不需要,為了增加律師們的就業機會,而,強改成憲法訴訟法,讓律師加入。
法官、檢察官、律師→都是考試出來的。感覺有平等的對應關係。
大法官跟律師→大法官並不容易當上,要跟他對應,總覺得律師好像缺了什麼。(有點因此提高了律師的地位。)律師或一般民眾是可以表達意見的啦。
對不起哦。我覺得律師內涵不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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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倒覺得,大法官釋字的問題在,如果,大法官做出的釋字決定,無法說服法界人士及一般民眾,則,可能是有問題的判決。怎麼廢除有問題的判決,我再想想。
就像,班上的科目小老師,原則,都是那科第一名的人擔當,這個第一名,不是一次二次,而是很多次,他們原則,考題答案不會出錯,如果,出錯被班上一般同學發現,則,科目小老師會丟臉的道歉,然後,改自己的答案,以恢復全體答題的正式答案,但,不一定會因此換掉科目小老師,對吧。
(有人說他們班的作法是科目小老師輪流的。遇到答不出來的問題,再代表班上同學去問老師,再回答給詢問者。雖然沒有很強,但,老師這麼做的用意是為了訓練擔任者負責任,進而專唸此科,不會什麼都不懂。但,大法官遴選,並,不能這麼做。)
(科目小老師的遴選,可以,固定由此科的第一名,放寬至前五名。但,不能變成全班。也不能變成有興趣唸卻沒成績表現的人。)(有人想跟我要求放寬至前十名。答,不行。理由是,第十名的分數正常情形下,離前五名,太遠。只比一般人厲害一點,沒有到很厲害。)
我在想,這觀念,不知道,要怎麼運用到大法官會議去。
黃國昌是律師,他還是可以操作憲法法庭的哦。
所以,我想摘掉他。
律師這個角色,並「不是」科目副小老師。而是,動不動就喜歡找科目小老師,挑戰他的人。
挑戰時,並不一定有找到哪裡有問題。
只是,喜歡,「找他聊天」而已。
這種角色,長期下,是讓科目小老師,無法唸書,感到困擾的。
(有人說,這種人很多。)
(我以前讀書的時候,書唸的很爛,我都專門在排除這種人。要怕被弄就是了。)
(我常對這種人說:你有問題哦。查課本啦查課本。你查到答案跟課本不同時,再跟他講。不要動不動就煩人家。大家都是同班同學。不要這樣。)(啊不然你跟我講。我都唸最後一名了。我如果聽得懂,是你對,你再去跟他拗。)(我一講完,這種人,通常就沒了。)(有人封我新一代喬王。我不是哦厚。我不太會喬事情的啦。我是鴨霸王(台語。中文意思:霸道者)。)
申請釋憲,就像,跟科目小老師詢問,我是不是有哪裡被改錯了。答案應該是別項才對吧。
這個詢問,科目小老師是要研究題目,並,查找資料的。
科目小老師研究出答案後,答案,可能是維持原樣的。但,要能說服你的。這個答案,往往是詢問者,記得特別深的。
如果,你在詢問科目小老師時,有帶自己的查找資料,一併問他。
科目小老師會有點壓力,但,還是要查找你的資料,跟,他的資料。
然後,再,回答你的問題,並,給答案的。
對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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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高虹安案的郭豫珍法官的申請釋憲。
大法官會議,該回答,她問題的已釋憲了的釋字號碼,和,大概講一下理由。
不該,直接回,你自己看書,這種答案的。→雖然,這種答案,大快人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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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說,另外三個,不想恢復憲法法庭,怕民進黨輸。
不可以毀憲亂政哦厚。
去除政治力,好好想一下。
(你們就好好讀書(釋憲)就好了啦。)
這釋字,沒問題吧,另外的三個大法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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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-5分鐘。我們來首周杰倫的「一首歌的時間」。
這叫討論時間?
班會這樣想事情,通常,表決都很低,你知道嗎,國民黨立法委員翁曉玲小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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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2月22日更新
新台派上線,節目最後五分鐘的片段: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VFIU3xnM7gE
陳又新律師
你的觀念錯誤。
我覺得大法官還是要遵守法律的啦。
但,
法律有沒有違憲,是他們要判斷的啦。
不然,你覺得大法官可以殺人嗎。
殺人罪,是法律哦。
不可以。對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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