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情筆記-哪些罪適合告訴乃論。(題外話:我覺得外遇通姦罪不適合除罪化。)(題外話:婚約。)

----------

以下是我的觀念,提供給立法者參考。


哪些罪適合告訴乃論。


簡單講,就是,你如果被犯罪,對方犯什麼罪,只要賠償你(金錢賠償或恢復原狀),加,跟你道歉(最重,可以,要求,登三份頭版半版報紙道歉三天),你就能原諒對方,不要求一定要讓對方有前科的情形。


我目前覺得是,竊盜,和,傷害,和,毀損,和,外遇通姦。

----------

以下是我的觀念,提供給立法者參考。


考試作弊?(刑法的國考不正罪)

我覺得,要修成,不一定要出不正之結果,只要在,國家考試(考選部舉辦的都包含在內,包含證照考),及,各籍學校入學及轉學考及跳級考,有作弊,即可處罰。

做到,

1.中斷考試,註記於報考資料,趕出考場,取消「此次」考試資格,(以後還是能再報考。)

2.加,賠償給國庫(金錢賠償),

3.加,恢復正確考試排名,

4.加,向國家或校方和考生道歉(最重,可以,要求,登三份頭版半版報紙道歉三天),

5.加,沒收使用於不正的作弊工具(如果,用自己的電腦做出此罪,則要沒收其個人電腦配備,進而報廢),

時,

則。可,不用被判刑。

----------

題外話1:


以下是我的觀念,提供給立法者參考。


特別聊一下外遇通姦罪。

(包含:精神,或,肉體,或,精神加肉體。)


外遇通姦的對方人數,可能是單一個(俗稱2P),可能是多個同時(俗稱3P、多P)。

我法條想寫外遇通姦雙方,但,實際運用,要擴張至多P的情形,理由是,抓到外遇通姦時,雙方(2P)的情形,都不能被接受了,就不用申論超過2P的情形了。玩的人數越多,越過份。


我不贊成外遇通姦罪除罪化。

我的觀念是,外遇通姦,只要抓到「社會價值觀上,確定的疑似外遇通姦樣時」(例如:外遇通姦雙方固定出入相同場所。GPS。曖昧文字。徵信社資料。),就構成外遇通姦罪。

不一定,一定要,抓到,外遇通姦雙方做愛的進行式才算。


抓到外遇通姦時,由外遇通姦者的配偶,有,告訴權。但,是,告訴乃論之罪。


被抓到外遇通姦的記錄,不論被原諒幾次,都能構成離婚的條件。

因為,常理上,我們常會被要求,要給對方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。

這個機會,就是證據。

這個宥恕,不該是懲罰,精神受打擊的一方。

而且,有的人,會笨的原諒很多次,什麼時候突然醒,你也不知道,不該因為他之前笨,所以,剝奪他以後醒之後的權利。

所以,有告訴權,可以讓侵害你配偶權的人(外遇通姦的雙方或單方),被判刑,保障你的權利。

所以,是告訴乃論之罪,是因為,你可能不一定一定要外遇通姦的人被關。你只要求,要,被,賠償,加,道歉,加,離婚,加,子女權。

很人性的啦。


外遇通姦罪的名稱,有,喝阻,別人,進行,偷拐搶騙的作用。

所以,我覺得,不該被除罪化。


除罪化之後,我反而不知道,要怎麼說明配偶權有被保障的觀念。

除罪化後,好像回歸「道德勸說」。

回歸民法的契約關係,大家很敢違約,覺得違約又不會怎樣,感覺比較弱。

因為,保障力不夠,所以,大家,拚命要立婚前和婚後契約。


有的人,如果,外遇通姦時,會發狠,對自己的配偶或家人,痛下害手。

如果,有外遇通姦罪的話,該當這條罪,並不排斥其它罪的成立。

(不用,判斷,前後罪與罪之間,的,吸收來吸收去的。都該當。)

(不用,判斷,輕罪與重罪之間,的,吸收來吸收去的。都該當。)

(外遇通姦罪,也,不會,變成,不罰的前行為。)

----------

題外話2:


以下是我的觀念,提供給立法者參考。


廣義的婚約:包含,訂婚(包含指腹為婚,要拿信物。)、結婚、離婚(合意、判決)、婚前契約(婚姻的成立或不成立)、婚後契約(婚姻的延續或破局)。

狹義的婚約:訂婚。

婚約失效的態樣有:撤銷婚約、解除婚約。


我認為,婚前契約,和,婚後契約,只要,沒有不正行為,或,沒有偷拐搶騙,不管幾歲立約,該要生效。

因為,一個是為了婚姻的成立或不成立,一個是為了婚姻的延續或破局,不同婚姻關係原因的保障而立的。

婚前契約,並,不是,狹義的婚約。

----------

題外話3:


以下是我的觀念,提供給立法者參考。


離婚契約。

離婚時,不管,要談多少錢(包含,算給未成年子女的撫養費),支付方,只能被要求一次支付完成,或,分三年(36期)分期付款,完成。

為什麼呢。因為,離婚後,通常,不想多做聯絡。聯絡的持續時間,越短越好。才不會影響離婚者的人生,或,離婚者的後婚姻狀態(才不會又二次離婚)。

能快點不聯絡,我想,是,離婚人的共識。


離婚後,子女歸屬權,會決定,將來的繼承權。

如果,離婚後,前婚姻的小孩有跟著自己,自己後婚姻有生,則,這前後婚姻的小孩們,都有繼承自己的繼承與被繼承權。

如果,離婚後,前婚姻的小孩有跟著自己,自己後婚姻沒有生,則,這前婚姻的小孩,有繼承自己的繼承與被繼承權。

如果,離婚後,前婚姻的小孩沒有跟著自己,自己後婚姻有生,則,只有後婚姻的小孩,有繼承自己的繼承與被繼承權。

如果,離婚後,前婚姻的小孩沒有跟著自己,自己後婚姻也沒生,則屬自己後婚姻的配偶,若,後婚姻的配偶也死亡,則,前婚姻小孩繼承自己的繼承與被繼承權,只在歸屬國庫的順序前一位。(白話文:無人繼承,歸屬國庫前,要看他有沒有前婚姻的孩子。前婚姻的配偶,沒有繼承與被繼承權。前婚姻多段時,則,每一位前婚姻小孩都算在內。繼承權的接受或拋棄是單獨行使的。)(例子就是臺灣男藝人高凌風啦。他好像有四段已離的婚姻。死亡時是單身。)

----------

留言

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

影音分享-「糾正一下」日本木村拓哉的中文廣告發音。嘻。我造次了。

心情筆記-立一個總統可以自由支配軍購的新預算名目。

飲食分享-油飯和米糕「明明就」不是肉粽。為什麼。你們都說一樣。(來一首周杰倫的明明就...)

新聞分享-我呼應一下陸委會梁文傑對釋迦鳳梨的說法。(另題外話一下:鳳梨冰茶。→讚。好讚。)(2026年06月23日更新)

心情筆記-我對台北市土虱的誤解。(土虱拳)

新聞分享-緊急托嬰中心。二名台北市市長候選人的免費政見,我都不喜歡。(使用者付費。OK。)

新聞分享-你們縣市首長,請各部會,聯絡各村里長,就可以清楚的知道街道狀況了。

新聞分享-對某些人而言,錢是越滾越大沒錯。但。可不可以。不要讓企業們橫跨太多產業。有點不放心。

心情筆記-我們來推「宗教國家考試」。或。把這類考試推向世界化。你們覺得如何?(有人,想,另外,推,算命師、風水師的國家考試。你們覺得如何呢?)(2026年06月20日更新)

新聞分享-很抱歉。我是不知道拱裴洛西的理由在哪裡。但。大家好像搶的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