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情筆記-請將「中央法規標準法」新增「法條名詞解釋」這個章節。
請將「中央法規標準法」新增「法條名詞解釋」這個章節。
(將此法也提列成母法?啊。不對。它會是憲法的子法。)
如果,是我在推。
國考,或,證照考,會有名詞解釋,這個範圍。
請將,全臺,所有的法,
尤其是五院的,(總統)(行政、立法、司法、考試、監察。)
尤其是母法, (憲法)(行政法、刑法、民法。)
尤其是公法, (憲法)(行政法、刑法。)
所有的名詞解釋,全部提列到「中央法規標準法」這裡來。
包含,最簡單的解釋。
副署,什麼叫副署。(聽說,可能會改成我寫錯的附署。我中文不太好,不知道,這二個差別在哪裡。)
法律,哪些用字叫法律,用在哪裡,怎麼個選用法,用了之後會有法律的位階。
函,是什麼意思。
一天,怎麼計算一天。
夜間,什麼叫夜間。
人,什麼叫人。始於出生,終於死亡。什麼叫出生。什麼叫死亡。
性別,什麼叫性別。包含,生殖性徵與生理性徵。一般,講,男、女、第三性。
包含,難一點的。
我覺得這三點,依憲法,用職等來分啦。
質詢,什麼叫質詢。 我是解釋你上(立法院)對他下,你上對他下說話的樣子。
備詢,什麼叫備詢。 我是解釋對等在聊。
陳述意見,什麼叫陳述意見。我是解釋你下(立法院)對他上(總統、人民(是職等0,也是,職等100)),他上對你下說話的樣子。
法律行為,什麼叫法律行為。
契約行為,什麼叫契約行為。
意思表示,什麼叫意思表示。
識別能力,什麼叫識別能力。
要約,什麼叫要約。
承諾,什麼叫承諾。
撤銷,什麼叫撤銷。
解除,什麼叫解除。
無效,什麼叫無效。
效力未定,什麼叫效力未定。
加重其刑,我覺得該是,本刑算出後,本刑的2倍。
滅輕其刑,我覺得該是,本刑算出後,本刑的1/2倍。
不管立法委員搗蛋與否,這本法條都要修的。
搗蛋亂解釋,更要修。
(它會像字典。)
法緒的來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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