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情筆記-有人問,可不可以成立一個「失待業者公(工)會」。我覺得可以耶。(生存權。)
為什麼要推公(工)會。因為,勞健保的問題。
有人問,可不可以成立一個「失待業者公(工)會」。我覺得可以耶。
因為,公會,有人和財產的集合體的意思。
沒工作的,會沒辦法加入勞保,被逼著繳國民年金。
唉。
不管是誰幫失待業者繳,
都得生出這筆錢對吧。不然又要被政府罰。
啊。繳國民年金,福利又很差的差。
有這公會後,不再有國民年金制度。
所以,我希望,可以有「失待業者公會」。
除了,讓嬰兒一出生,就加入外,
還可以讓真的沒工作的人加入,
讓他們像其它公會者一樣,也能有勞健保的保障。
有人說,沒資力證明的家庭主婦也可以加入了。
好耶。
有人說,跑通告的,和,SOHO族也有公會可以加入了。
謝謝。
不客氣。
有人說,18歲前,偷打工,老闆又不幫他們保的。就解套了。
謝謝。
不客氣。
有人說,退休後不再工作的。也可以。對。
有人說,植物人也可以嗎。對。也可以。
只要人出生後,死亡前,都沒有公會,就「強制」被辦理,進這個公會。
理由是:保障一個人至少有一份勞健保的保障。
這是加入門檻最低的公會了。都不用騙。哈哈哈哈。
我覺得一個人可以同時有二個勞保以上,如果,你繳得起的話。
但,一個人,只能選一個公會。因為,同時開會時,你沒辦法二個都到場。所以,選福利好的加入吧。
這個公會,福利一定是最差的啦。哈哈哈哈。
(我想「強制」規定,這公會,免會費,和,每次開會一定要每人一組有500ML的奶粉罐或奶粉包。一年開會一次即可。)
沒提升的話,一律保最低的。
最低額度,一個月繳1000元的勞保費。(有人提議10元就好。)
一個人有一份勞保以上時,看勞保的額度,來決定收取的健保費。
有人說,憲法保障人權,不可以強行把人加入公會。
嗯。
對。
那麼,就要放任一個人,沒有勞保嗎?老無所依?自己存錢?雖然,自己存錢也行。
就連目前國民年金的設計,都是要把沒有勞保的人,包含進去的。
我是被包含進去,卻沒有理想中的福利。所以,才想進這個公會,付勞保的。
我知道,有人,完全不想繳,跟,根本就繳不起。
所以,是可以討論的。
你們覺得怎麼做,才能保障每個人的生存權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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